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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补助 台儿童局:纳入交托婴中心照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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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三十一日电)台湾内政部儿童局推出的“居家托育费用补助实施计划”明天上路,儿童局长简慧娟今天宣布,将未满二岁的幼儿送给合格立案托婴中心照顾的家庭也纳入补助对象,受惠范围从四万七千名幼儿,再增加约七百名幼儿。

简慧娟上午在内政部主持“建构友善托育环境,家庭托育补助”开办记者会,宣布未满二岁幼儿送交合格保母人员照顾的家庭托育费用补助,自四月一日起开始受理民众申请,以减轻双薪家庭及单亲家庭育儿负担,并兼顾未就业自行照顾幼儿的弱势家庭临时托育需求。

简慧娟认为,这项补助措施不仅让父母亲减轻育儿负担,同时也提供诱因让四万多名具有合格证照的保母愿意纳入社区保母系统(目前仅一万一千多名保母),让政府可以将过去散落四方的保母强化管理,并可派出访视员定期了解保母的托育环境,使父母可以更放心。

她指出,今年度在“居家托育费用补助实施计划”编列的预算约新台币十五亿元。在都会区方面,父母亲对保母的需求量较大,社区保母系统也建构较完整,提供较多的供给。

儿童局托育组长吴美莹说,连江县是全国二十五县市中唯一尚未建置社区保母系统的地区,未来儿童局会协助连江县尽快完成建置,让托育计划没有漏失的区域。

简慧娟说,补助对象分为三类,第一种是一般家庭,也就是家庭年总收入一百五十万元(含)以下的受雇者家庭;第二种是弱势家庭,其中又分为低收入户家庭与家有未满二岁的发展迟缓或身心障碍幼儿家庭。第三种是把幼儿送到合格立案托婴中心照顾的家庭。

她指出,上述家庭的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或单亲一方因就业,以致无法自行照顾家中未满二岁幼儿,需送请保母人员照顾时,可申请托育补助,一般家庭和送到合格立案托婴中心照顾的家庭可获每月三千元的补助,弱势家庭可获得每月五千元的补助,补助到幼儿满二足岁为止。

不过,申请这项补助的弱势家庭,若是领有其他托育补助,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享有多项相关补助。

简慧娟说,申请者须先向直辖市、各县市政府社会局洽询在居住地邻近的社区保母系统资讯,再经社区保母系统媒合具备合格证照保母,“在托育事实发生日十五日内”检附应备文件送交幼儿托育地点的社区保母系统初审。

她表示,社区保母系统自收件日起七日内完成初审并通知申请人补件,初审无误后,再送交该直辖市、县市政府社会局复审,复审无误后,按季汇入申请人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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