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军领袖顶包判囚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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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日讯】(明报新闻网2008年4月3日报导)一名童军旅长承认在一宗交通意外中,为两名“㺍大胆车”撞死人的少年“顶包”,被判囚10个月,停牌2年。

被告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来自内地,本是国家游泳精英,及后来港无法找到好工作,只当九巴司机及小贩。

法官判刑时表示,被告品格良好,热心公益,但他一时愚蠢,构成今次罪行,判被告入狱10个月。

报称游泳教练的被告任振强(38岁)承认,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及妨碍司法公正等6项控罪。

被告被控于今年5月6日在将军澳彩明苑彩富阁外回旋处,容许林凯㗖及林俊杰在无牌及第三保险下驾车,并与林俊杰在道路上危险驾驶致使7岁男童郑剑死亡。

被告并涉于事后指示两人离开现场,以及向警方讹称肇事时自己为司机。

资料显示,被告是第一五二八旅童军旅长,事发后已被香港童军总会暂停职务。

涉案两名林姓青年,与被告同属第一五二八旅童军,当时只有13及15岁。

【案件编号﹕KTCC70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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