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修法扩大强制授权委托制药 台湾有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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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淑芳台北九日电)为使有医疗需求又欠缺制药能力的低度开发国家,能以较低价格取得所需公卫药物,世界贸易组织(WTO)推动修正相关协议,允许这些国家委托他国以强制授权方式代制专利药品。立法院下周就会审查此一协定修正案,预计将为台湾制药产业开创新商机。

WTO“与贸易有关之智慧财产权协定”(TRIPS)第31条原规定,WTO会员国得将专利药品强制授权给专利权人以外者制造;若会员国欠缺制药能力,就会面临无人承制药品的窘境,但这些国家可能是最需要爱滋病、肺结核、疟疾等传染病用药的国家。

基于人道考量,WTO总理事会2005年通过增订TRIPS第31条之一,允许欠缺制药能力的会员国透过其他会员强制授权生产并出口专利药品。

这项条款是强制授权的例外规定,不受强制授权原本仅为国内需求、国内制造、国内流通限制。按照规定,有需求的低度开发国家可自行洽请特定国家、特定药厂代为生产。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表示,如果台湾的药厂获得委托,必须依专利法向智慧局申请强制授权,并通知WTO秘书处。强制授权生产的药物,价格会比较便宜,外观、外包装都会与原厂生产药物有所区隔,以免药品流入市场。

虽然这项修正案还在会员国批准阶段,尚未正式生效,但已经开始适用。

智慧局表示,卢安达去年7月向WTO申请进口26万份治疗爱滋病的药品TriAvis,委托加拿大药厂生产,成为委托他国强制授权生产公卫用药的首例。

智慧局表示,这项修正案符合人道立场,对于具有制药能力的台湾来说,可以增加商机,同时展现台湾乐意援助其他会员国、履行国际义务的立场,也可提升台湾的国际能见度。

依据WTO理事会决议,这项修法需在2009年12月31日前,经三分之二(即67%)会员同意立即生效;未完成批准或未接受的会员,生效后也一体适用。

截至今年4月18日止,已有美国、瑞士、萨尔瓦多、南韩、挪威、印度、菲律宾、以色列、日本、澳洲、新加坡、香港、中国、欧盟及埃及等15个WTO会员批准,占会员总数10%。

行政院4月10日已函请立法院同意批准TRIPS修正案,立法院外交及国防、经济委员会15日将召开联席会议审查,预计可顺利批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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