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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银股东会表决通过 台新金缩减董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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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永昌台北十三日电)彰银今天举行股东会,表决通过股利政策,每股将配股现金股利0.9元,但在讨论台新金代表所提缩减董监事席次时,出现台新金董事代表与民股董事、彰银工会激辩的情形,经过多次舌战和表决,最后表决通过台新金提案,彰银董监席次改为九席董事、三席监察人。

彰银股东会上午在彰银总行举行,由董事长李庸三主持,出席股东权数是83.94%,其中委托书占 22%,台新金掌握出席股权的绝对多数,经历多次程序问题的激辩和表决,最后通过配发现金股利 0.9元和台新金所提将彰银董监席次由十五董五监缩减为九董三监。

在表决台新金提案时,总投票权数是52亿多股,表决结果,支持台新金的股数约有27亿多股,反对的是17亿多股,赞成的比率是53.14%,台新金以实力打败公股和民股、彰银工会的联军。

在讨论过程中,民股董事邱毅认为,公元2005年财政部同意台新金以特别股身份主导彰银董事会,却因当时财政部长林全刻意休假,由当时的常次陈树代行批示,陈树后来任台新金底下的台证证券独立董事,种下恶因,他认为应该调查之间是否有对价,可能是标准贪渎案,他主张全案应搁置。

公股董事苏乐明指出,公股身为股东,自然主张最大的权益,对于邱毅提出变更议程,公股没有意见,对于相关法律见解看法不一,公股已清楚表达意见,如相关争议持续下去,最后仅能由司法判决。

民股董事梁怀信主张,这次股东会程序涉嫌违法,委托书征求涉嫌违法,委托书代表股权不得参与表决,认为缩减董监事席次并不合理,主张将全案延期讨论,彰银工会则提案主张全案应该撤案。

对于彰银与台新金合并,彰银产业工会理事长曹炳坤表明反对,认为台新金规模比彰银小,营运不佳,以股价来看,彰银应可1股换1.5股的台新金,比台新金提出的1比1.3的换股比例高,李庸三在回答股东询问时也表明,彰银委托高盛证券评估的换股比例确实比台新金提出的高。

董事长李庸三表示,上述公文是当初招标时提供给有意参与的金融机构,并没有违法的问题,裁示以表决方式处理台新金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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