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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会:修正第34号公报 最快明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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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十四日电)为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正进行修正财务会计准则第34号公报,规定银行应以公平价值衡量放款及应收款,并评估减损损失,最快明年将上路,使银行评估逾期放款等标准更严谨。

金管会表示,银行依现行规定,逾期放款程度不等的资产,本来就必须提足2%至100%不等的备抵呆账及保证责任准备,初步估计第34号公报修正上路后,对整体银行业影响应不会太大。

不过,金管会表示,若未来景气变差,使银行的逾期放款品质更差,恐使第34号公报的影响扩大,或个别银行若当初对资产分类不够精确,使提列呆账准备不充足者,公报上路后影响也会较大。

根据银行资产评估损失准备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账处理办法,银行对授信资产必须分类,例如正常授信列为第一类,应予注意的逾期放款分第二类,有望收回者为第三类,有困难者第四类,无望收回的逾放为第五类。

金管会表示,财团法人中华民国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目前正修订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34号“金融商品之会计处理准则”,将“原始产生之放款及应收款”纳入适用范围,规定企业应以公平价值衡量放款及应收款,并评估减损损失。

金管会举例,银行与消费者信行消费性债务协商,经协商有效利率由原本的1 8%降至5%,理论上会对银行造成资产减损,但公报修正施行前,已协商完成的不需纳入适用范围。但未来公报施行后,资产减损的评估就需符合新公报内容。

金管会表示,为使银行业有充分准备,已与银行公会等密切合作,于今年4月至5月间对银行业者办理宣导课程,共同研拟问答集,将视业者准备情形,决定施行日期,最快明年可望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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