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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纠纷殴人致死 庙宇管委会多人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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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舜薇台北九日电)台北市一间庙宇“东安宫”的管委会主委、总干事及委员等八人,因为庙产纠纷,竟涉嫌集体在2005年间殴打、囚禁擅自抵押土地的前任林姓主委,导致对方最后死亡,涉嫌伤害致死等罪。案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结,最近判处洪姓主委等被告应执行八年半至九年半的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今天发布的判决书指出,东安宫全体管委会曾购买三笔土地,并依当时的林姓主委建议,将土地登记于他的游姓表弟名下。但他后来在2003年间,擅自将一笔土地设定抵押,作为借款新台币一千两百万元的担保,并朋分两百万元给表弟。经管委会发现,数度要求涂销抵押权,但未获置理。

后来担任管委会主委的洪姓男子与副主委、总干事及数名委员为了解决庙产纠纷,竟基于妨害自由犯意,将林姓男子及表弟囚禁在东安宫,持榔头威吓两人。因为林姓男子无法说明借款去向,又未能积极筹款清偿债务,洪姓男子等人愈发恼怒,竟下重手殴打对方。林姓男子年事已高,被严重殴打后出现不能行走、言语等症状,但洪姓男子等人怕犯行被发现,竟将他送至熟识的诊所,交代医生仅须施打营养针,而不处理外伤伤口,导致林姓男子数日后发生心肌缺血,不治死亡。

虽被告等人否认施行暴力,并称是对方侵占庙产自觉惭愧,才在庙里忏悔,并未被限制自由,但法院认为,被告等人确有殴打、私禁等犯行,而他们身为宗教人士,本应心怀慈悲,竟为了索讨庙产,施以暴力导致对方死亡,因此依伤害致死、私行拘禁等罪,判处洪姓主委等八人应执行八年半至九年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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