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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预算流用限制 马刘恣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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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维助/特稿

七一七水灾后,下乡勘灾的马总统与刘揆主张调整扩大内需预算用于治水,更定出“移缓济急”的基调,但马、刘这番无视预算流用限制规定的宣示,不仅带头错误示范,更严重紊乱预算制度。

预算法明订各机关、各政事及计划或业务科目间之经费,不得互相流用;行政院订定的预算执行要点,规定单位预算机关各工作计划科目间之经费不得互相流用;现行法令允许预算流用,也仅限于同一工作计划之分支计划或用途别科目在一定条件下办理流用。

立院三读通过五百亿余元的扩大内需预算,均属法定预算,马、刘所称调整扩大内需预算用于治水,并不符预算流用的要件;马政府先前在编列追加减与扩大公共建设两大预算案时,已遭批悖离法制,这次竟仍重蹈覆辙。

尽管有蓝委辩称,扩大内需方案明细计划并未经政院正式行文送达立院,也未列为预算审查报告附件,等于没有具体明细,行政部门有活用调整的空间,但在立院审议预算过程中,经建会核定上述方案列举的一一六项计划项目、经费说明等报告,至少是以补充资料形式分送立委,协商过程也有党团以此资料为基础进行提案,属扩大内需方案明细的“证明文件”,难道事后就变“无字天书”,任由政院取巧便宜行事?

至于所谓透过协调将没有淹水的县市预算挪用至水灾严重的县市政府,更是荒谬。一来,就算是编列在同一计划的经费,但不同县市提报的细部计划均有其差异性,岂能由行政部门私下协调挪用?此案若可行,立院也不必审预算了。

各项预算法令严格限制预算流用,就是要维护预算纪律,以九二一震灾为例,当时政府部门从原预算中调整移用经费救灾,依据的是总统发布紧急命令,这次却仅凭总统宣示性的说法就要调整法定预算。若马政府视法令如无物,只能以“恣意妄为”来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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