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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会:银行负担雷曼诉讼费 属道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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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十八日电)台湾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昨天对雷曼提出五大措施,包括银行将负担雷曼兄弟未来可能的求偿诉讼费用,不过,金管会今天强调,银行负担雷曼相关诉讼费用属于道义责任,若有任何争议,可向金管会银行局陈情。

雷曼兄弟15日声请破产保护,国内有逾五万名投资大众买到雷曼兄弟发行的连动债,金额高达新台币375亿元,未来若雷曼宣告破产,恐面临集体求偿诉讼。

金管会今天公布最新数据,一般投资大众对雷曼兄弟曝险部位约400亿元,其中直接为雷曼发行的连动债金额为375亿元,其他为非雷曼兄弟直接发行、但有连结到雷曼相关商品的连动债,这部分风险相对较小。

金管会昨提出“五大措施”,包括银行将协助客户集体主张权益,相关诉讼费用并由各银行负担。

金管会今天召开例行记者会,由主秘卢廷劼主持,针对媒体追问上述措施是否有强制约束力?银行没违法,为何需负担诉讼费用?银行必须负担到什么程度等问题,金管会做出上述回应。

卢廷劼表示,投资人未来若对雷曼兄弟进行求偿诉讼,费用由各银行负担,至于银行为何需要负担这笔费用,是基于道义责任,认为金管会对此的政策方向没有变过。

媒体追问,若银行未来若不愿基于道义责任负担该费用怎么办?金管会表示,雷曼兄弟声请破产保护,未来有太多发展的方向,现在回答这样的问题有困难度。

银行局副局长林栋梁表示,基本上这段期间消费者因雷曼事件与银行往来,银行不会发生不理会、拒绝等情事,且行政机关的门是开的,只要有任何争议,都可向金管会陈情,不只雷曼,任何案件都是一样。

他表示,许多买到雷曼连动债的投资者,都是银行过去长年往来的客户,银行有道义责任协助客户解决问题,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也是合情合理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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