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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多消费 民众彰县消费满1000元能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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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县14日电)为了鼓励民众拿消费券多消费,彰化县原本宣布只要消费满5000元就能抽土地,不过彰化县长卓伯源今天说,不论用消费券或现金,只要消费1000元就能抽土地。

彰化县长卓伯源说,为了鼓励民众来彰化县消费,县府举办抽奖活动,从1月18日起到10月5日止,民众不论是持消费券或用现金,只要消费满1000元,就能参加抽奖,第1特奖有2名,可以获得员林重划区内土地1笔或现金600万元,头奖则是2部价值55万元的豪华轿车。

卓伯源表示,除了土地和轿车之外,还有机车、液晶电视、1000元提货券等奖品,民众如果没有得奖的话可以继续参加下次抽奖,1封信以中奖1次为限,共有5次抽奖机会。

彰化县政府民政处表示,为了发放消费券,县内计划设置811个发放所,全县约有130万人可以领取,同时要提醒民众,领取消费券时记得携带身份证、印章及通知单,如果要委托他人领取,除了填妥委托书外也需要把身份证交给发放所的工作人员查验。

民政处说,消费券通知单是1户1张,主要是方便提供给工作人员查验名册资料,不会影响领券权益,没有通知单也可以领取消费券,委托书不够也可以影印,民众如果不清楚领取消费券的地点,可以询问户政事务所或上网到http://3600.moi.gov.tw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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