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首页right arrow台湾right arrow文章正文

尹馨告输决上诉 采买年货乐陶陶

2009-01-03 15:00 中港台时间|01-03 02:08 更新
人气 1

【大纪元1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淑娟/台北报导

尹馨怒告壹周刊诽谤案,台北地方法院在去年最后一天宣判,尹馨昨天首度谈及败诉心情,忿忿不平表示,这样的判决结果实在太不可思议了,虽然她下周一才能看到判决书,“但是我现在就可以说,我百分之百会上诉到底﹗”

听到败诉脸色沈

尹馨昨天开开心心在迪化街采买年节干货,一听到告壹周刊官司败诉一事,马上脸色一沈﹔去年该周刊报导“三男友抢送钱,尹馨夜会金主”,引起尹馨不满自诉控告周刊相关主管,最后法官认为周刊是经过查证后,有相当理由确信消息来源的真实性,故判决相关人等无罪。

尹馨表示,对于无罪的判决结果她非常惊讶,因为“罪证”相当明确,就她所知,法官判决依据源自于,透露新闻消息来源者属于足以让记者相信的“特殊人士”,因为记者没有犯意,因而无罪,但她认为,这不足以成为记者脱罪的理由,不仅她,连律师也气不过,最快下周就再提上诉。

提早采买零嘴

由于年关将近,尹馨昨天也提早在迪化街采买年货,不过她所谓的年货,根本就是她平常最爱吃的蔓越莓干、芭乐干、香蕉干等零嘴,以及搭配绿豆汤的天山雪莲,至于年节专用南北货,她笑说就交给妈妈啰。


(http://www.dajiyuan.com)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