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文官学院违宪自肥?准院长张明珠澄清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9日电)考试院根据总统马英九的宣示,筹设国家文官学院,今天遭在野党立委批评违宪、自肥。保训会主委也是未来国家文官学院长张明珠澄清,绝无违宪、自肥。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上午邀请考试院等相关部会首长,进行99年度施政计划及收支预算报告。其中,考试院规划改制文官培训所为国家文官学院一事,引发民进党籍立委柯建铭与高志鹏批评违宪、自肥。

考试院秘书长林水吉表示,秉持马总统文告,积极规划将现有的“文官培训所”改制成立“国家文官学院”,以期配合政府组织再造,整合与统筹政府的培训资源。

高志鹏说,宪法第83条、宪法增修条文第6条有关考试院的地位及职权等相关规定,都没有明订考试院具有“训练”公务员这一项,他批评国家文官学院的设置是违宪政策。

高志鹏说,马总统在元旦文告表示,要进行政府组织再造,精简政府员额,但考试院不但增加国家文官学院的人员,还增设北中南东4个区域培训中心,这是扩张组织。

柯建铭质疑,国家文官学院2名副院长比照公务人员13职等的薪给,就是自肥。

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明珠表示,国家文官学院相关组织草案已送到立法院审议,草案规定,由她兼任院长,2名副院长是根据立法院协商的结果“可设1至2名”而定,1名政务,1名事务,将来是否要改为1人,尚未定案。

她表示,设2名副院长是参考国际作法,有些内阁制国家,文官学院院长由内阁兼任。由于院长是兼任,实质业务需由副院长负责,因此设2名副院长,这项修法案,目前还在立法院讨论中。

张明珠说,未来建制国家文官学院主要是培训高阶文官,现行文官培训所的所长是13职等,因此副院长也比照目前文官培训所长13职等的规定设置,没有自肥。

针对违宪争议,她解释,考试与训练都是考试的一环,国家考试包括所有考试与用人取才,否则当初为什么设立保训会?因此没有违宪或违法问题。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