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酒后驾车议案 参众两院意见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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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4日讯】(大纪元纽约讯)利安德拉法(Leandra’s Law)是由州长帕特森提出的一项严惩酒后驾车的议案,该议案将使酒后驾车撞到孩子成为重罪。上星期二参议院准备通过该议案,但众议院反对。而帕特森也拒绝将该议案上呈表决。

上个月11 岁小女孩利安德拉(Leandra)在享利哈德逊公路(Henry Hudson Parkway)的酒后驾车事故遇害,该法案就是用她的名字命名的。

为了推动这项严惩法律,母亲反对酒后驾车协会(Mothers Against Drunk Driving,MADD)与利安德拉的母亲罗萨多(Lenny Rosado),以及福尔顿未来青年协会(Fulton Youth of the Future)在州议会议长萧华(Sheldon Silver)办公室前举行了隆重集会,恳请不要淡化这项法律。

但萧华表示,除非司机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0.18,也就是说超过法律规定量0.08的两倍,否则不应以重罪论处。萧华说,作为一个父亲和祖父,我承诺尽一切努力保护我们的孩子免受酒后驾车之害。

帕特森的发言人肖文斯坦(Marissa Shorenstein)表示,通过该议案需要参、众两院的合作,对此我们不能玩弄权术。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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