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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百元吃到饱骗人 花上百车钱白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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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为争一口气,再远的路,坐再久的车,都要去开庭!

*阿莲到高市 出庭路迢迢*

林姓男子花了100元进了“蒙古烤肉吃到饱”的摊位里,却发现吃到饱不包括肉类,认为老板的看板标示不清,控告老板涉嫌诈欺,甚至不惜自高雄县阿莲乡跑到接近30公里远的高雄市地方法院开庭,车资就不只100元,还要花来回2个多小时的时间与精力,结果官司还是输了。

林姓男子指出,今年7月18日晚上,他行经高雄县路竹乡中正路夜市,见柯姓摊贩竖立的“蒙古烤肉吃到饱”看板,于是花了100元进入消费,吃完烤肉后,他要求老板再送一份烤肉被拒,这时才发现只有白饭、饮料和汤无限供应,因而控告柯涉嫌诈欺。

*检认无犯意 处分不起诉*

承办检察官彭裴虹指出,白饭等无限供应字体,并非刻意缩小难以辨认,且与摊位主题“蒙古烤肉”等字,又未紧接或相接,一般大众消费应无误认之虞,主观上没有诈欺犯意,因此处分不起诉。

检方说,林某表示吃完一份蒙古烤肉后,因为肚子还会饿,所以向老板再要一份,足见被告收取费用后提供餐饮,虽因提供份量与原告所预期有落差,但这是原告对看板内容误解所产生,尚难认定被告客观上有施诈术的行为。

检方认为,林姓男子住在高雄县阿莲乡,为了赌这口气,还大老远跑到有29公里远的高雄市开庭,来回就要58公里车程,往返车资也超过百元,甚至可能耽误工作,实在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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