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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手机主人往生 还得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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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宋碧龙、郑喻心台湾台北报导)手机主人往生,家属向电信业者办理退租门号,却碰到重重规定,除了要检附“死亡证明书”和“除户誊本”外,有业者还要求支付违约金。消基会董事长谢天仁认为此作法对消费者太不合理。

消基会特别调查各大电信业者,针对门号使用者往生时的退租规定,结果发现100%的电信业者都要检附死亡证明书或除户证明,3家业者(台湾大哥大、亚太电信及大众电信)要求家属缴交抛弃继承声明书,消基会认为此举变相强迫继承人放弃继承。

夸张的是,就算消费者缴交完文件,中华电信和威保电信2家业者依然要求客户必须缴付缴交“补偿款”(违约金)才能退租,造成家属二度伤害。

消基会董事长谢天仁认为,门号使用者往生,属不可预期之事,已让亲属悲痛莫名,还要面对电信业者的处处刁难,若要为往生者办理退租门号,亲属只有二条路可走,除了付高额违约金外,就要办理抛弃继承,这二种退租方式对丧失亲人的家属都是二度伤害。

消基会副董事长苏锦霞表示,“抛弃继承权是为保障民众无须继承庞大负债,电信业者不该滥用继承来为难消费者。”

消基会通讯传播委员林幸男表示,没有人是自愿去世的,家属去世已经够难过了,业者这样繁复的手续简直是在刁难,没有同理心,台湾业者的服务专业有待改善。

台湾大哥大公共事务处长阮淑祥表示,手机以低于市价好几成的价格卖给消费者,并搭配门号绑约两年,此为民法上的契约关系。若消费者在约期内死亡,“违约金是代表尚未缴清的手机费用,但家属可选择抛弃继承以免支付违约金。”

消基会副董事长苏锦霞则回应,绑约约定是电信业者的行销手法,约定是在期限内的所缴交的通信费用为主,所以这部分损失是要由电信业者来承担,而死者不是故意往生造成违约的情形,因此得和其它违约情形分开来看,不能一视同仁。

远传电信公关部副理林慧珊则回应,每家公司的标准和作业程序都不一样,但远传会因为个案的不同而弹性调整,对往生者的门号退租事宜会从宽处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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