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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富济贫 德银行经理判刑22月得以缓刑

2009-11-2416:24 中港台时间|11-2403: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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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4日报导】(中央社柏林23日法新电)法庭发言人表示,德国一家银行分行女经理,私自将富裕客户的账户存款,转账给负债累累的客人,今天被判刑22个月,不过可以缓刑。

这名被称为“罗宾汉(Robin Hood)银行员”的62岁妇女,2003年12月至2005年2月期间总共转账117次,金额高达760万欧元(1140万美元),因而被判有罪。

原本她是为了客户着想,不让客户看到账户因缺钱而遭关闭账户。

依惯例,当原本负债的客户有偿还能力后,这名经理便会将账款转回。但在部分客户没有能力偿还后,便出现110万欧元的缺口。

由于这名经理立即坦承犯案,且未私吞一分一毫,德国西部城市波昂(Bonn)的法庭将她从轻量刑。

媒体报导,这名经理丢掉饭碗后,现在仅靠着微薄的退休金过活。(译者:中央社林亭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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