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驳回异地审李庄案申请

标签: , ,

【大纪元12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万平综合报导)重庆打黑的“律师造假门”波谲云诡,北京律师李庄因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于12月12日被拘留;13日上午被批捕;18日立案、提起公诉;19日法院受理。22日下午,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称,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已驳回他要求异地审理李庄案和将李庄取保候审的请求。23日,高子程接到通知,李庄案将于本月30日开庭审理,距离李庄被批捕仅半个月左右时间。

原定12月7日开庭的龚刚模案,至今未定开庭时间。高子程建议,法院应当尽快审结龚刚模案,因为李庄的行为是否构成伪证罪,须以龚刚模案的终审判决结果为前提。

文革式的批判

重庆市公安局新闻中心一名警员曾向《新京报》记者证实,13日晚加班加到了凌晨2点。而12月14日早上6点《中国青年报》署名记者郑琳、庄庆鸿的《重庆打黑曝“律师造假门”近20人被捕》的网络新闻就出来了。

在中青报“律师造假门”新闻中,是以重庆市公安局组织人写的两份通稿大作“文革”式的宣判,而通稿依据的是龚刚模的笔录为主。该报记者以煽动情绪的字眼,如贪婪律师、炮制、捞人、不攻自破、编造、威胁、教唆...等字眼,直接代法官宣判李庄罪行。资深传媒人石扉客表示,这样主题先行、杀气腾腾的“文革”腔新闻,“真让人不知今夕何夕”。

北京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对中青报报导质疑,文章中只有公安部门的和被告人的陈述,但是却未看到李庄的陈述。

公安联合公、检、法、司

据希望之声报导,北京律师张凯说,他们搞公、检、法、司联合调查组,这个完全是非常荒谬的,他们职责是不一样的应该各司其职,这样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怎么保护呢?

20多名律师分别发信给有关单位,要求当局关注事件,并建议指定异地警方侦办,以回避利害关。

被中共视为八九民运黑手的王军涛博士指出,中共的这种打黑,包括反腐败很大程度上都是服务于权力斗争的需要,特别是薄熙来在这个过程中还唱红打黑。

据报导,李庄律师所在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傅洋,是已故中共元老彭真的儿子,李庄的案子是薄熙来与傅洋之间太子党争斗的结果。

打黑还是黑打

在李庄案发之前,就有律师在庭上慷慨陈词,大呼“打黑不是黑打”。

据悉,重庆涉黑案在侦查阶段,所有律师会见不到被告人;在审理阶段,开庭前除了起诉书和公安部门的询问笔录外,律师查阅不了被告人的案卷。

有人质疑,李庄之前为会见当事人受阻挠,并与有关部门发生争执,其在会见当事人时有警员陪同并全程摄像,没有制造伪证可能。更有律师质疑,在这种情况下,李庄的一些违规行为为何看守所没有报告,陪同警察也没有报告,反而是被告人龚刚模跳出来把自己的辩护人咬了,不合常理。

宣东律师表示:“你要是证据充分,是不怕律师会见的,更不怕被告翻供。公安机关害怕律师会见嫌犯,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以口供为核心的办案方式是有问题的。”

据报导,根据有关方面的统计,在全中国至今约有数百名律师因伪证罪身陷囹圄,约占律师犯罪中的80%。而吊诡的是,这些律师中的大部分后来被判处无罪;往往当他们获得无罪判决时,公、检单位的侦查期限往往已经过了几个月,甚至一两年。

李庄“犯罪”罪行

大陆央视采访龚刚模,李庄是如何让他翻供的。龚回答:李庄问我挨打了没有,我看他的眼神是在暗示我回答挨打了,于是我便回答说“挨打了”。

龚刚模对中国经济网采访的记者说:“我和李庄第一次见面,他问我,你被刑讯逼供了没有?如果被刑讯逼供的话,上法庭时,你要大声说出来,演示出来,我就要求休庭,这样法庭就开不下去。他说他在辽宁有过案例,那个案子拖了一年半。他说,他有经验。”

李庄认为自己的行为,一切行为都在《律师法》赋予律师的职责、许可权和义务框架内。他说,他未做违法的事,打黑不能毁在程式正义上。

西北政法大学教师、法学博士谌洪果看来,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在法律的框架内,为当事人所作的一切算计都是正义的。律师从当事人出发,司法机关从国家的角度出发,追寻那个叫真相的东西。

近日中共央视继当权者对网路展开一系列网路收紧政策后,更放言要警惕“网络黑社会”,但网友却批评央视诬蔑群众智慧,有关报导是为一言堂做准备。近日大陆多家媒体未审先判,一面倒的批判李庄,社会上有人关心,呼吁避免打黑堕入运动式的泥淖。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武冈副市长“被自杀”家属新闻会揭真相
诉江标语如影随形 要陈云林带回中国大陆
两万村民联名为吕梁“杨佳”求情
重庆“造假门”律师称被逼供 望异地审理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