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律禁止消费诈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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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周容综合报导)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加州参议员提出的一些提案将成为法律。其中包括禁止消费诈欺和遇到拖车时要减速。

越来越多消费者,因商品或服务的自动更新缴款方式而上当受骗。所谓的自动更新缴款手法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并不知道自己稍后还会收到额外的账单(像是运费),他/她以为自己在付款的时候就已经把所有的款项都缴清了。然而业者其实都把这些费用缩印列在订单或广告单上,只是消费者通常都不会注意到这些费用。

加州参议院副执行主席余胤良提出的SB340参议员法案规定业者,必须把这些收费项目清楚、醒目地列出来。此外,在消费者购买物品时,业者还需确保消费者知悉这些收费规则,并且同意支付额外的费用。

SB340参议员法案还规定,业者必须在行销资料上注明电话、邮寄地址或网路资讯,以方便消费者取消订阅产品或服务。

州参议员余胤良表示:“我们不该把禁止消费诈欺的责任推到消费者身上。SB340参议员法案为消费者保护提供依据,也会禁止这种卑鄙、欺骗性的手法。”

帕洛阿图市参议员史密森提出的159号法案要求,当汽车驾驶者靠近急救车、拖车和其它闪着灯的车辆时,驾驶者必须额外的小心,而且要减速。如果驾驶者是行使在这些车辆相邻的车道时,在安全的情况下,驾驶者必须换到另一条车道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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