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8日讯】(大纪元综合报道)去年7至8月发生3宗消防处救护车送病人往医院途中故障,病人其后死亡的事件,死因庭裁定3人死于自然,并没有延迟抢救。
裁判官接纳专家意见,认为今次3名病人都是死于心脏病突发或冠心病,其中2人送院前已经没有脉搏,1人送院抢救后死亡。虽然3宗个案的救护车都延误约10分钟,但救护员已经即场为病人施救,延误对死亡无关,因为3宗故障都发生在救护车接报到达现场之后,救护员能够在救人的黄金时间到达现场。不过,他认为如果故障是病人召唤救护车期间发生,是会危及生命。
裁判官说,今次出事的3架车,其中2架由同一队机电署人员做检查,同样保养维修后两星期出事,机电署只用简单方法及只花1分钟检查汽车电池。他批评为救护车保养维修的机电工程署,检查车辆的方法原始、业余及不可靠,建议消防处另觅车房,保养救护车,及加强培训救护主任,令他们更了解自己的职责及救护车保养知识。
救护主任被批评需加强培训
对于另一宗发生于屯门的个案,有救护车在斜路故障,但处方不能确定汽车故障位置,又无认真测试斜度,只是推断出事原因是因路段太斜所致。裁判官批评2名救护主任,以为救护车无力上斜路不是问题,是不了解救护工作职责,认为要加强培训。
消防处代表在庭外表示,会研究建议作出跟进。
事发去年消防处救护车接3名病人往医院途中故障,3名病人延误约10分钟才能送院,病人其后死亡。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