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家属可望豁免马州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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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一美国华盛顿DC综合报导)马里兰州政府正考虑实行一项联邦法案,此法案将免除部分州内任职的军人加水的州个人收入所得税。

在奥巴马总统签署“解除军人家属驻留规定法案(Military Spouses Residency Relief Act)”成为联邦法律之前,所有每年在马州生活183天以上的居民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马州居民,这意味着该居民需要交付马州个人所得税以及获取马州驾驶执照等。新法案则规定,在役军人受到军队调配到某一州常驻,随军家属将无须在该州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

国家税务局官员维任达.史密斯(Verenda Smith)说,这项法案虽然十分复杂,但是核心思想是确立纳税人归属于哪个州。

这项新法案将影响到哪些人

根据这项法案,随军家属无须在原居住地拥有住宅,但是他们必须证明如果不是因为军队调度,他们会生活在原居住地,并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和在役军人有合法婚姻 2.由于部队调动,该家属随军迁移至一个新的州居住。3.在原州有永久居住地,以及其他一些可以证明在原州居住的文件,比如驾照﹑机动车注册登记﹑选民证﹑健身俱乐部登记等。这项法案只适用于配偶,对于子女及其他受赡养者不适用。史密斯还说,因为有军队聚集,马州将和阿拉巴马州﹑加利福尼亚州﹑伊利诺伊州和维吉尼亚州等一起成为受到这项法案影响最大的州。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马州将因为此法案受很大的经济影响,马州审计长彼得.弗兰邱(Peter Franchot)的发言人克里斯汀.福德曼(Christine Feldmann)说,这项法案将对本州有五百万美元的财政收入影响。

对于军队家属的影响

据州审计员办公室税务部的副主任沃里斯.埃德曼(Wallace Eddleman)说,这项新法案对于随军家属的影响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简化了报税的过程,二是可能减少些税额。

如果军属从一个高税率的州转到马州,这项新法案只起了简化报税过程的作用。在军属的工资单上将不会被扣除马州税,而是被扣除原居住州的州税。根据旧的法规,军属的工资单上会被代扣马州税,军属将向马州及原居住州报税,如果原居住州税率比马州高,则需要加付税差。

如果军属从一个低税率的州转到马州,这项新法案也会起到减少税额的作用。根据旧的法规,如果原居住州税率比马州高,军属需要付马州所得税。但是新法规规定,该军属只需要被代扣和支付原居住州更低的所得税。

法规还需完善

史密斯说,这项法规在关于军属应提供的证明自己使用与法规的文件方面还不甚明确。驾驶执照和选民证是很好的开始,但是州政府还需要文件可以证明该军属确实生活在原居住州,并且有意在原居住州长期居住下去。各州政府将在以下的几周内完善这些规定。埃德曼说,尽管各个州可以有相互独立的条例,但是马州审计员办公室仍然积极和其他州合作以便出台相对一致的条例。如果所有州在此问题上采取一致的作法,此法案将会很好的执行。

一旦关于文件证明的条例被完善,随军家属将可以提交返还2009马州个人所得税的申请。州政府将向各企业提供一个单独的税表以防各企业代扣这些军属的马州所得税。这些税表将可以从www.marylandtaxes.com下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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