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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4日电)台湾媒体报导考试委员、监察委员兼课问题,监察院日前以院长王建煊名义行文各监委要求填报兼课、兼职情形,引发监委反弹,经沟通后,监委表示已了解此举纯属“报备”。
王建煊日前行文各监察委员,要求监委填写兼课或兼职社会团体职务等情况,不过,这件突来的公文送到各监委办公室后,监委反应不一,有人不以为然,但根据监委转述,有监委因不知公文所为何来,还直接跑到院长办公室,当面询问院长发文用意何在。
监察院昨天下午召开谈话会,此一公文也成为会中讨论焦点。监察委员周阳山今天接受访问时表示,这件事情,昨天已经解决了,监察院说明表示,这封公文纯属于“报备”,只要“报备”后就可以了。
周阳山表示,当初大家就任监委时,其实就已经向人事单位提出兼课的报备,不解为何监察院还要再进行调查?经过监察院幕僚解释并澄清,这只是单纯的“报备”而已。
经过监察院的沟通,才化解监委的疑虑。周阳山表示,监委比照大法官、考试委员、政务官“行政院限制所属公务人员借调及兼职要点”,规范在办公时间到校兼课每周不得超过4小时。
对于兼课,不具名监委表示,他当初是从学校借调到监察院,与原来单位保持联系,有其义务,尤其是回到学校兼课,纯属于义务,没有领钟点费;教学工作,是义务也是责任,是很正常的事,再说,当初担任监委时,已向监察院报备兼课情形,监察院应该没有必要再特别要求呈报。
此外,在考试院方面,不具名考试委员接受访问时指出,考试委员早在过去前考试院长许水德、姚嘉文任内开始,对于有兼课情形,皆会向人事单位提出报备,所以,考试委员也是依法在学校兼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