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军中弊案 台监院下午拟纠举3名高阶军官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28日电)监察院调查军中弊案,今天下午可能有第一波开铡动作。知情人士透露,有关军中采购等弊案,监院将讨论对3名高阶军官提出纠举,要求国防部等单位紧急将被纠举人调离现职。

监察院长王建煊23日接受媒体访问时曾指出,一旦发现一个军事首长涉案,只要查到一个,证据确凿,就足以弹劾,此外,也不排除使用纠举,要求将被纠举人紧急调离原单位。

王建煊也指出,监察院调查军中相关弊案,共分4个案件,包括:军中接受性招待案、军中监察制度缺失、军中买官案、军中采购弊案等。

根据知情人士指出,有关军中采购、接受性招待等弊案,已初步发现明显行政违失,为能达到立即惩处效果,监察院下午3时30分将召开纠举审查会,预计针对军备局、营缮、后勤司令部等相关单位的高阶军官提出纠举,其中包括中将、少将等军官,一旦纠举案顺利通过,监院将要求主管机关作出紧急处分,将被纠举人调离现职。

根据不具名监委指出,监察院向来很少使用纠举权,第二届监察院共使用3次,纠举3人,第三届监察院使用10次,共纠举14人,因此如果下午通过纠举案,将是本届监察院首度使用纠举权。

有监委表示,纠举具有立即紧急处分效果,已有其他监委考虑未来调查案件后,也不排除多使用纠举权,让违失的公务员有即刻警惕作用。

依照监察法规定,监委对于公务人员违法或失职行为,认为应先停职或做其他急速处分者,可以提案纠举。在经过其他监委3人以上的审查及决定后,由监察院送交各该主管机关长官或上级长官处理。

如果被纠举人的主管长官或上级长官,在接到纠举书后,除了最迟应该在1个月内依照公务员惩戒法的规定来处理,并可先将被纠举人停职或做其他急速处分。

但是如果长官认为不应该处分的话,必须立即向监察院说明理由。被纠举人的主管长官或上级长官,如果不依照规定处理,或已经处理而监委有2人以上仍认为处理不妥当时,可以将该纠举案改提弹劾案。如果因改提弹劾案而使被纠举人员因而受到惩戒时,被纠举人的主管长官或上级长官就要连带担负失职的责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