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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司长陈文琪购一品苑 私德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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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项程镇、林庆川/台北报导〕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扁家洗钱案时,查出扁家透过人头户低价购买两户“元大一品苑”豪宅,再高价脱手赚取价差,检方在过滤一品苑客户名单时,意外发现法务部检察司长陈文琪夫妇也购买一户,目前市价应有上亿元。由于检察司主管全国各检察机关,元大曾因涉结构债弊案遭到台北地检署侦办,陈的私德因此遭到外界质疑。

陈文琪昨天受访时表示,买房子是九十六年的事,当时她只是检察司副司长,检方则是在九十七年侦办元大结构债案,至于房子属较便宜的低楼层。

陈强调先生薪资负担得起 绝未涉不法

陈文琪说,每坪花了近八十万元,坪数超过一百廿坪,价位在预售屋市价范围内,依他先生薪资是负担得起。而买屋有列入财产申报,绝未涉及不法,自己绝得禁得起考验。

特侦组主任检察官陈云南昨天表示,“陈司长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不可能涉及不法”、“是陈司长的先生买的,她先生是律师,有一定财力”。不过,对于是否是在侦办扁家洗钱案,过滤一品苑买家时,查到陈文琪也买一品苑一事,陈云南说“必须明天问过同仁,才能进一步确认”。

前台北地院审判长吴孟良律师指出,上述情形很难说有对价关系,虽然没有违法问题,但也要看陈文琪的先生购屋款项与市价的价格差距,如果买得很便宜就不适当。

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监事林振煌认为,法律顾问向客户买房子便宜一点是还好,但陈文琪若直接承办元大案就不适当。

陈文琪表示,因为她先生当律师,所以每次法务部办活动,她为了避嫌都没和先生参加,买一品苑每笔款项都直接从他们私人账户汇款出去,所有单据统统可查询,她说:“我们是很守本分这样工作,不知道讲这些话的人用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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