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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商店 开放可收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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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财政部昨天预告“免税商店设置管理办法”修正草案,配合中国观光客来台政策,首度开放免税商店可以收受人民币,但销货找零仍以新台币为限。

财政部关政司说明,现行“免税商店设置管理办法”规定,机场及港口免税商店收取货款以“外币”为原则,不过,现行法制规定,“外币”不包括“人民币”,因此免税商店无法收取人民币,为因应开放中国观光客来台,财政部特别修改管理办法,明定机场及港口免税商店收取货款,应以“新台币以外之货币”为原则,机场及港口免税商店的市区预售中心及市区免税商店,则可收取新台币或“新台币以外货币”。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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