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郑州女老板赢了官司输了合法权益

二七区法院法官违法办案害苦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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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8日讯】为了让法院尽快受理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尽快让法院依法追回我的财产损失,我尽力去满足法院法官旅游洗脚宴请等等各种无理要求,可是令人气愤的是,合法权益不仅没有得到维护,反而现在还变成了两手空空负责累累的信用黑户!该走的程序都走了,赢了官司反而输得更惨!我这不是花着冤枉钱去跟自己打官司吗!说起自己的遭遇,35岁的河南郑州的李春霞痛悔不已原告申请诉讼保全,法院依法做出裁定。

李春霞首先向记者提供了2006年1月28日由郑州二七区人民法院下达的第1626号民事判决书其中载明:

原告李春霞此前载郑州从事服装加工生意,被告陈孝林(山东临 人)自2004年起与原告认识后开始进行业务往来截止到2005年7月11日,陈孝林共欠李春霞货款92883元。

为追回欠款,原告李春霞依法向郑州市二七区法院起诉期间,李春霞还申请了诉讼保全,该依法遂依法做出保全载定,即栽定:查封被告陈孝林的鲁QT3559号富康小轿汽车(营运出租)一俩;冻结该轿车的过户抵押等一切手续。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郑州市二开七法院做出判决,即被告陈孝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春霞92,883元,逾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廷履行期间的债务得息

法官趁机索费 原告被迫买单

然而,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在该案审理期间,郑州市二七法院工作人员以办案需求为由,竟然多次向原告李春霞提出观光旅游吃喝开销等各种要求。

李春霞拿出厚厚一叠发票等证据,向记者证实:

2005年8月,该法院民事庭长崔瑞玲借去山东临沂办理保全裁定手续时,通过李春霞厂里同事的朋友传话,说想出转转玩玩散散心,看李春霞能否为其租一辆车,派个司机,跟着出去服务服务。

由于厂里没有车辆,加上这时候外面欠款已经超过20多万元了,我也没有心情去陪他们转,但是为了让法院尽快把自己的官司了结,只好租了一辆长安之星面包车,临时挪借了三千元钱,给了中介人他们回来后,就把这些条子拿回我们厂里,以证明他们各项开支李春霞告诉记者,当时去山东的除司机外,两名女法官还带着两个小孩子,共去了三四天。

2006年7月,法官崔瑞玲再次提出到山东临沂继续冻结被告方车辆手续,又向李春霞提出要求,李又拿了三千元钱,租借雪佛莱轿车一辆,并花费350元雇司机专程陪同办案法官前往山东日薄西山照游玩。

李春霞进一步证实,本人案件审理期间,又应二七法官的要求,在郑州市古玩城对面的太足道洗脚城购买洗脚卡10张其中两张消费卡还是自己直接送到二七区法院一个叫玉昆的检察官手中,说是由他转交派送而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李春霞每次在饭店的宴请,几乎每次都有玉昆作陪。

两年来,因为他们旅游,吃饭消费我就花去了一万五千元,李春霞说。

律师证实被告方车辆早已过户

只要能打赢官司,最终能够追回欠款,使自己的服装厂尽快运转起来,李春霞情愿自己破费给法官们买单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合理愿望最终化为泡影。

李春霞于2006年1月,就接到二七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并立即申请执行,可是直到2007年上半年才接到该法院的执行拍卖通知。

但是她请律师迅速到山东临沂落实被告陈孝林的车辆情况后,却发现其道路运输早已经顺利地过户给当地一个叫刘乃杰的人。

李表示,2005年7月25日,其代理律师曾到山东依法查询到被告之车辆手续属正常,也即仍然属于被告的财产。

而到2006年1月20日,李的律师却拿到一份临沂市出租车道路运输证过户申请及公证书等相关证明该资料显示:

临沂市富达出租车公司的鲁QT3559号富康出租车原车主陈孝林自愿将道路运输证过户至现车主刘乃杰,陈孝林刘乃杰的签名赫然在目,而在一份由山东临沂河东区公证处出示的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过户协议公正书中,李春霞更是看到这个铁的事实。

双方当事人于2006年月17日在该公证处签过户协议行为合法,情况属实。

李春霞的律师认为,这个结果正是二七区法院法官的工作严重失误造成的这是因为:营运出租车的财产权益包括两部分,一小部分是车辆的自身价值,一大部分是能够营运的道路运输证的介值,作为法院专业办案人员,其应当清楚。

虽然原告李春霞两次依法办理了冻结手续,但是二七区法院只冻结了被告方在车辆管理所的车辆过户手续,并没有在交通局运管处冻结其道路运输证的过户手续,究竟是原因,实在是让人费解。

事实上,在二七区法院下达的判决书生效之前,被告方就已经将其车辆道路运输证等手续顺利过户到他人,等于该法院向原告下了一份毫无价值的判决书法院推卸责任,原告欲诉无门得到这样的结果,李春霞表示非常气愤!该走的程序都走啦,该花的钱都花了,可是二七区法院却把原告权益当儿戏,先后两次到山东执行被告方车辆冻结手续竟然还是让其手续悄然解冻,最终被执行财产的绝大部分的价值丧失,从而使执行庭法官不得不建议原告放弃执行权利。

现在,李春霞表示,从起诉判决书再到现在,时长两年多,为打官司已经花去将近三万多钱,因为偿还债务又被银行列为信用黑户,以至于赢了官司却一分钱也拿不到2007年9月,李春霞到郑州市二七区监察室拿出各种证据材料,举报二七区法院法官吃拿卡要,违法办案的事实,但是相关负责人借口推诿,表示这事牵涉到本院工作人员的问题,加上所提供的证据不足,没法立案查处。

此后,李春霞多次到郑州市二七区法院郑州市中院郑州市检察院等部门举报,均碰壁而归。

2008年5月,李春霞的不断上访终于引起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重视,在调查了大量事实后,他们将此案转交到了二七法院,要求他们迅速处理,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此案也引起了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的高度重视。

2008年5月25日,记者特意来到二七法院了解此事的处理结果,研究室一位姓刘的女同志接待了记者,并称他们都知道此事,不过此案目前还在纪检组那里当记者提出要求当面采访纪检人员时,对方表示同意,但却被纪检组以工作太忙为由拒绝采访但对方称,他们肯定会将调查结查公布于众的。

事后,记者多次拔通二七法院的女院长的电话,不是没有人接,就是电话通后对方称打错了。

李春霞能讨回公道吗?那位公然知法犯法的女法官到底会受到法办吗?此案结查到底如何?人们将拭目以待。@(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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