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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王宣仁偷渡 梁柏薰蔡豪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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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陈亦伟台北30日电)前中兴银总经理王宣仁涉嫌透过前新偕中建设负责人梁柏薰,找上前立委蔡豪帮助偷渡,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刑梁柏薰1年、蔡豪6个月。至于王宣仁被控违法融资则获判无罪。

王宣仁因卷入中兴银等金融弊案逃亡大陆,去年遭遣返回台。王宣仁因被控于89年协助台凤集团总裁黄宗宏超贷,遭判刑6年8个月定谳,目前正在台北监狱服刑中。

法院今天判决书指出,王宣仁因中兴银案被判刑定谳,梁柏薰96年劝王宣仁前往上海,担任他所经营的杨铁公司总经理,王宣仁遭说服后,梁柏薰即与王宣仁南下屏东找蔡豪,并透过蔡豪助理吴锦松的安排,成功飞往澎湖,并以新台币15万元代价隐匿于船舱中,偷渡到中国大陆。

法官认为,王宣仁经法院判重刑确定,梁柏薰还大力说服本来无意偷渡的王宣仁萌生犯意,犯罪后梁柏薰还饰词狡辩、毫无悔意,因此判他有期徒刑1年。蔡豪部分,法官审酌他因竞选期间不便拒绝梁柏薰之托,仅指示部属帮忙,未实际参与,也没有实质利益,所以判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

蔡豪助理吴锦松则遭判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其他帮助王宣仁搭船偷渡往大陆的其余船主、渔工等4人,则分别遭判处有期徒刑2月至6月不等,均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至于王宣仁另被控违法从银行取得44亿余元融资,接手杰联建设的建筑开发案,导致18亿元呆账,虽遭检方起诉背信,但台北地院今天判王宣仁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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