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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内政部:政府补助 低收入户主要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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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5日电)内政部公布“97年低收入户生活状况调查”显示,低收入户每月平均收入约新台币2万3000元,收入来源以政府补助为主,31.4%有负债,被认定为低收入户的平均年数为4.33年。

为了解低收入户家庭状况,作为政策制订参考,内政部去年7、8月以去年6月底全国低收入户为调查母体,进行“97年低收入户生活状况调查”,调查结果近日出炉。

截至去年6月30日止,台闽地区低收入户总计8万7665户,较93年调查时增加9237户。

调查指出,低收入户家庭平均每户每月实际消费支出约新台币2万4000元,平均每户每月收入约2万3000元;收入来源以来自政府补助占67.4%最多,来自工作收入占22.8%。家庭实际收入大于实际支出者仅12.9%,亦即仅有1/8家庭有节余。

低收入户家庭31.4%有负债,平均负债金额90万7000元,主要债务型态为金融机构借款者占63.2%。低收入户家人患有慢性或重大伤病患者达65.2%,患病类别以精神疾病占21.2%及多重伤病占19.7%较多。

调查显示,低收入户家计负责人有工作者占44.2%,无工作者占55.7%;无工作能力主要原因为高龄或身心障碍。低收入户致贫原因以“户内均为无工作能力人口”最主,认为要脱离低收入困境的方法以“政府提高补助款”最高。 

被认定为低收入户的平均年数为4.33年,有35.5%认为政府对“最低生活费标准订定”太严苛,认为合理的有32.6%。

内政部表示,“97年低收入户生活状况调查”抽样方法为“分层二段系统抽样法”,并采实地访问调查,完成有效样本6797户,调查信赖水准为95%以上,抽样误差不超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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