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退除役官兵

台第二类荣民扩大认定 估六万人受惠
为鼓励青年从军意愿,退辅会宣布将扩大对“第二类退除役官兵”的资格认定年限,只要在1990(民国79)年之后退伍,服役4年以上、10年以下的志愿役官兵,均可纳入退辅会的服务对象,可依服役年限的长短,享有6年至16年的“就学”及“就业”服务,预计将有六万余人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