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法制日 經租房業主林大剛上訪維權

人氣 2

【大紀元2011年12月05日訊】12月4日是中國全國法制宣傳日(普法日),中國浙江台州「經租房」 著名維權人士林大剛老先生在台州政府有關部門法制宣傳廣場,胸掛標語進行抗議!「維護憲法尊嚴」「還我私有房產」58年非法掠奪半個世紀的經租房。


林大剛老先生在台州政府有關部門法制宣傳廣場。(知情者提供)


上個世紀50年代林大剛私有祖宅被政府經租,他多年以來不斷上訪,持續遭到當地政府打壓與長期監控。

2009年6月,他控告浙江省建設廳後,遭到當地國保人員秘密逮捕,浙江台州椒江區法院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2010年2月浙江台州中級法院對他免予刑事處罰,在被關押8個月之後將他釋放。

林大剛出獄後,至今仍活躍於群體維權事業,支持一切維權人士及維權運動。

僅今年10月13日因其到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聲援著名維權人士王季勇、傅濤代理有社會影響的「經租房」訴訟一案,當夜被當地政府截回。10月17日因其到北京建設部上訪,次日也被當地政府截回。

11月3日,艾未未發出推文表示:借給我吧,贏了我還,輸了我也還;林大剛說:「從我被抓以後,也是國內國際的認識與不認識的朋友,為我慷慨捐款聘請律師,才獲釋出獄。今天我再生活困難,也要幫他,聊表一點我的心意。」

林大剛表示,為了維護我們全體公民的合法權利,我們呼籲同胞們,控告違法犯罪行為並要向全社會公開;要對行政、司法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敢於說「不」。他呼籲民眾要團結起來,剷除貪腐,弘揚正氣,建設一個真正和諧、文明的國家。

為表達意願,要求落實《憲法》原則,林大剛老先生一直留著長長鬍鬚,直至政府歸還其祖屋為止,以彰顯討還祖屋私有房產的決心。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實現真正的社會穩定與和諧!

2011-12-4

(責任編輯:鄭芬芳)

相關新聞
【投書】遼寧瀋陽 維權歌曲
【投書】中國法制日臨近 上海訪民呼籲法律保障
【投書】還房賠錢  經租戶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投書】中國特色——人命關天的刑事案無人過問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