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案審判 六大疑點懸而未決曝出更多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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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怡蓮綜合報導)薄熙來案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有分析表示,從這次薄案判決,可以發現調查沒有追根究底,留下諸多懸而未決的諸多問題。同時,薄熙來的政變和活摘器官的兩項重罪依然被當局掩蓋。

一、薄熙來的辯護律師在庭審中提到,英國商人海伍德因向薄瓜瓜所要1400萬英鎊的「中介費」而招來殺身之禍。按行規,中介費不超過項目盈利的10%,那薄家在這個項目的盈利就應該是14億英鎊,就是當時的140億人民幣的收益。那麼是甚麼買賣能使薄家賺140億呢?法院並沒有透露。

二、庭審中薄熙來和控方曾經辯論,牽出「上級處理王立軍事件的6條指示」。薄熙來當時已經是中共的政治局委員,他的上級只能是由9人組成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或其中的常委。《華爾街日報》曾披露,發出6條指示的是時任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但中共官方未證實。6條指示具體內容也未可知。

三、薄熙來的貪污、受賄罪的案件都是薄熙來在大連主政時發生的,與重慶有關的只有濫用職權罪,既然在大連已經貪污受賄,為甚麼當時不調查起訴,而是在當重慶市委書記「唱紅打黑」之後才展開調查?

四、去年王立軍庭審時,對被指控「叛逃罪」沒有異議,薄熙來引述王立軍在庭上作證時說,王自稱當時進入美領館是「正常外交」,「有手續」的。對於這一前後不一的說法,是王立軍出爾反爾,還是另有隱情?

五、王立軍參與預謀毒殺海伍德,也算是共犯之一,且王立軍是執法犯法,在量刑上,王立軍應比薄谷開來更重。但對王立軍宣判只有徇私枉法、叛逃等罪,沒有追究王立軍共同故意殺人罪。

六、薄熙來貪污500萬,涉及的一處所謂「涉密工程」。有港媒消息稱,「涉密工程」實際上是為關押法輪功學員而修建的秘密監獄,撥款來自中央政法委。而《南華早報》指,其實是大連市為江澤民修建的別墅。到底孰是孰非?至今沒有公斷。

中共不敢碰觸的紅線:政變和活摘

《大紀元》此前報導,審理薄熙來案,當局精心安排下的三宗罪被薄熙來全盤翻供。隨著庭審破局,中共高層分裂加劇,「石油幫」政治勢力不斷受到打擊,敲打薄熙來、周永康的後台江澤民。

其實,薄案的庭審本身就是中共高層權力搏擊的延續,其始終不敢碰觸令其垮臺的「政治紅線」、也是薄案背後被掩蓋的最核心的兩大罪行--政變和活摘人體器官。

《大紀元》一段錄音證實,2006年9月13日時任商務部長的薄熙來曾親口承認「江澤民下達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命令」。而薄熙來、薄谷開來涉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官方至今隻字未提。

《新紀元》報導,由於薄熙來對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政策的竭力配合,在薄熙來擔任大連市長和遼寧省長期間,大連最先發生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盜賣被殘害的法輪功學員屍體的罪惡。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惡最嚴重的城市在中國瀋陽,最嚴重的省份在中國遼寧省。

2012年王立軍事件後,薄熙來與周永康聯手試圖政變的計劃被曝光。因殘酷迫害法輪功而騎虎難下的江澤民害怕被清算,試圖在十八大,先安排其死黨薄熙來接手周永康的政法委書記,然後伺機奪取習近平的最高權力。這一計劃因王立軍出逃而功虧一簣。

(責任編輯: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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