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男童車內熱死 父親被控過失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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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9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喬麗雯綜合報導)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名41歲的父親惠特克(Troy Whitaker)週五(9日)因不小心將自己23個月大的兒子置留車內長達8個小時,導致兒子死亡,隨後被當地警方控以過失殺人罪。

CNN報導,據佛州Pinellas縣警長辦公室的發言人莫斯(Kavontae Smalls)透露,當天早晨,惠特克帶著他5歲的女兒和23個月的兒子出門。他將女兒送到了學校,但卻忘記將兒子送入托兒所。之後,惠特克開著他的雪佛蘭卡車在城裡辦事。

等到下午他從超市買完東西回到家,在車庫門前停好車,打算將副駕駛座上的物品拿下車的時候,讓他驚呆的一幕出現了:自己的兒子靜靜地躺在駕駛座位後面的後排座椅上。

警長蓋立特(Bob Gualtieri)表示,身為消防員的惠特克趕緊將兒子抱出車外,並在醫療人員到達前對兒子進行心肺復甦術。男童最後被送到附近的米斯鄉村醫院,並在那裡被宣布死亡。蓋立特說:「很明顯,男童已經死了有一會了。」

蓋立特說,男孩大概被置留車內長達八個小時,從8:30am-4:30pm,而且男孩被發現時「體溫非常高」。

蓋立特表示,這起悲劇的發生讓這位父親痛不欲生,把孩子置留車內的「那種痛苦……永遠不會消失,」「你可以想像,他懊惱萬分」。

根據聖荷西州立大學的研究,自1998年-2015年期間,美國已有670名兒童因被置留車內而中暑死亡,平均每年達到37起,而今年內的死亡案例已經達到了29起,其中包括週五不幸去世的這名23個月大男童。

自1998年以來,佛羅里達州因被困酷熱的車內而死亡的兒童數量高達72例,僅次於德克薩斯州的100例。

2013年6月22日,美國佛羅里達州Lehigh Acres市的一對夫妻參加一個葬禮的時候,把3歲的兒子落在車裡,導致兒子被熱死。

2011年7月31日,一名14個月大的男嬰在家門口的車裡被熱死。當時孩子的父母都以為另一個人已經把孩子抱回家。

2010年3月,一名父親帶著18個月大的女兒去看醫生,之後回到辦公室工作時,竟然忘了把車后座上的女兒抱下車。幾個小時後,當這名父親準備回家時,才發現女兒已經在車上被熱死。

根據國家安全委員會(National Safety Council)的資料,兒童的體溫增高比成人快4倍。換言之,即使在70華氏度(21攝氏度)的天氣,將兒童滯留車內數分鐘都可能會導致兒童的體溫升高至危及生命的溫度(104華氏度)。

研究發現,夏季高溫時節,密閉的車內溫度在前最初10分鐘升高最快,平均會上升20華氏度,一小時後,車內溫度會比外部溫度高出45華氏度。而即使在嚴寒的冬季,若在密閉的車內太久,也可能會發生因缺氧而窒息的事故。

面對越來越嚴重的情況,美國目前已有14各州立法禁止將兒童置於無人照看的情況之下。例如,加州禁止將12歲以下小孩獨自留在車內,哪怕開了窗戶或空調也不行,一旦被發現,即使沒有危及兒童性命也可能面臨100美元罰款,或者被控虐待兒童罪,被判入獄半年至一年。情節嚴重的,若小孩有生命危險或死亡的,不但會被加處罰金,則刑期也會加重。

由於看護人將孩子遺忘在車內導致兒童死於車內中暑的案例占所有死亡案例的54%,因此專家建議父母把他們的手提包或手機放在後座,提醒自己的孩子在車上。又或者是在車子後排座位上放一個毛絨玩具,當把孩子安置在後座上之後,將毛絨玩具挪到前排副駕駛座位作為提醒。

責任編輯:李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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