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城Amtrak重大車禍 兩年後司機被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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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童雲費城報導)2015年費城Amtrak重大車禍兩年後,上個月費城市法院決定撤銷此案,但在申訴期截至前,賓州總檢察長夏皮羅(Josh Shapiro)於週二(10月10日)提出上訴,指控Amtrak司機博斯琴(Brandon Bostian)。目前庭審日期還未確定。

事件回放

2015年5月12日,從華盛頓開往紐約的Amtrak188號火車在費城東北區Port Richmond 路段的Frankford Junction拐彎處發生事故,造成8人喪生、約200人受傷。

當時車上共在258人,其中8名為Amtrak雇員。2016年5月國家交通安全委員會(NTSB)的一份報告認為,Amtrak司機博斯琴當時因無線通訊和附近的火車事故分心,沒有及時注意車況。

調查人員介紹說,如果車上配備先進列車控制系統,這些災難就可以避免。Amtrak隨即在華盛頓與紐約的路段上安裝了該系統。

Amtrak在2016年10月已經達成協議,賠償2億6千萬美元。博斯琴今年34歲,自從車禍發生以後,他一直被停薪留職。

波折不斷

儘管事故已經過去兩年,但本案依然波折不斷。博斯琴的辯護律師麥克蒙納格爾(Brian McMonagle)強調,在過去的6個月裡,費城地區檢察官和市法官都已經判定博斯琴無罪。

今年5月9日,費城地區檢察官表示在審閱所有文件後決定對博斯琴不予起訴。隨後,事故遇難者之一雅各布斯(Rachel Jacobs)的父親和丈夫狀告博斯琴魯莽危害行為(reckless endangerment)。但地區檢察官決定不予審理。

遇難者家屬的律師克萊恩(Thomas Kline)隨後得知賓州有一項法律,就是任何人都可以在市法院內提出刑事控告,舉報他人的輕微罪行。由於過失殺人(involuntary manslaughter)與魯莽危害在賓州境內屬於輕微罪行,克萊恩於5月10日在費城市法院私人控告博斯琴。第二天,法官要求地方檢察官處理此事。後者則以先前已經判決進行迴避,此案因此上程到賓州總檢察長夏皮羅辦公室。

5月12日,總檢察長辦公室接受這項舉報控告,並將輕微罪行擴大為8項過失殺人、造成災難事故(重罪)和238項魯莽危害行為。

再判無罪

9月12日,地方法官格雷特(Thomas Gehret)在四個小時的庭審之後決定撤銷此案。之前,博斯琴涉嫌的罪行有過失殺人、魯莽和重大事故。但格雷特認為庭審中沒有發現證據。他表示:「根據我們現在知道的情況,這多半是一場意外事故,而非罪行。」

在賓州對博斯琴的庭審中,地方法官認為博斯琴對該路段熟悉,而且也知道要為車上250人的生命負責,但是在限速50英里每小時的拐彎處,他仍然加速至每小時106英里。聯邦調查員則發現博斯琴在當時體內並沒有酒精或毒品,而且也不是因為使用手機造成的災難。

博斯琴告訴調查人員他當時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聯邦調查的結論是當時博斯琴出現了情景意識(situational awareness)的喪失。也就是博斯琴錯誤地把該路段當成了另外一段路,那裡的限速是每小時110英里。一個可能的原因是,當時無線通訊中正在談論另一輛附近的火車被飛石擊中的事件。

 

責任編輯: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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