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撤訴或退案 今年75位法輪功學員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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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20日訊】據不完全統計,今年1月至12月20日,由於檢察院不批捕、撤訴或退案等原因,大陸至少75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

其中,1月至10月,明慧網報導72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11月至12月20日,大紀元統計至少3人獲釋。

此外,因退案或退卷,今年上半年大陸21個省和直轄市54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97人被退卷。

部分公檢法部門放人

2017年10月19日,檢察院做出不批捕的決定,遼寧省瀋陽市瀋河區法輪功學員劉秀春被釋放,當晚平安回家。此前,家屬一直在和皇姑公安分局和檢察院講述法輪功無辜被迫害的真相,並且聘請了律師。

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原則的佛家上乘修煉功法,包括五套功法動作。1999年7月20日以來,前黨魁江澤民下令鎮壓,不僅在媒體上抹黑、誹謗法輪功,而且,將法輪功學員投入冤獄。他們中有的被迫害致傷、致殘、致死。

2017年10月12日,四川法輪功學員張國華被釋放回家。9月25日家屬聘請了北京律師;10月,律師向旌陽區公安分局指出,辦案人員違法,並向旌陽區檢察院遞交了「不予逮捕申請書」。此後,檢察院退案。

2017年8月28日,遼寧建平縣檢察院對法輪功學員王化學一案下達不起訴文件。此前,王化學家人為他聘請了律師,並且,村民共354人聯名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王化學。

2017年3月10日,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楊淑玉平安回家。2016年3月8日,楊淑玉因寫《刑事控告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被轄區錦繡派出所抄家並綁架。其案子由沙河口檢察院多次退卷,公安局重偵後,歷時一年多。

2015年5月以來,海內外近21萬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向最高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但是,部分提告人士遭到報復。

山東即墨法院法官迴避審理法輪功案

明慧網2017年5月5日報導, 山東青島一起構陷法輪功學員李紅蕾、邱青華等人的案件,被轉到即墨檢察院後,多次被退回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換個罪名又遞交至即墨法院。但是,即墨法院法官對此案全體迴避。

此案後被青島市中院指定移交到平度市市法院審理。

黑省法官希望律師提供法輪功學員被釋放案例

2017年12月14日,黑龍江齊齊哈爾市龍沙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王宇東。

主審法官王亞明在庭審前對王宇東的家人說,別讓法輪功參與,外國都為此案打來電話,壓力太大。

律師當庭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庭審結束後,主審法官王亞明要求律師:請將國內訴江法輪功學員被釋放的案例拿來參照一下。

參與迫害法輪功將被終生追責

中共迫害法輪功違法違憲。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參與迫害法輪功者將被終生追責。

大陸近年已出台辦案終身追責制。2016年3月1日,新修訂的《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出台,其中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公務員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資料記載,文革結束時,全國軍管幹部中有17人、警察793人,共810人被拉到雲南祕密槍決。事後只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當時的北京公安局局長劉傳新在這場內部清理之前畏罪自殺。#

文字整理:葉楓,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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