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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陽篷法定稿 可省商家大筆錢

若通過 未來一年停止罰款 允許一般承包商為商戶掛牌 寇頓:市府還應退罰款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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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市議員埃斯皮納(Rafael Espinal)13日與市長白思豪辦公室達成了制定「遮陽篷法案」(The Awnings Act)的談判後,預計市議會將於20日對法案展開討論。小商家因戶外招牌違規遭罰款問題有望近期得到解決。

根據該法案,樓宇局(DOB)在未來一年時間裏,停止對小商家的遮陽棚或者招牌進行檢查和罰款;如果商家已經收到罰單,目前不必交罰款,商家可以通過樓宇局(DOB)一個項目來打掉罰單;如果商家已經繳付罰款,他們將獲得安裝新遮陽篷或標誌許可的折扣價,只需支付25%的費用;

此外,除了全市40多個有執照掛戶外招牌的建築師外,也允許一般承包商為商戶掛牌或懸掛遮陽篷,這將大大降低商家成本;為解決商家招牌違規遭罰款問題,還將成立「遮陽篷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小商戶業主、每個行政區的商會以及各機構代表,處理業界所關注的問題。

根據市府記錄,一年以來311共收到了2,000多個投訴電話,都是匿名抱怨商家的遮陽棚或者招牌問題。這導致市樓宇局的檢查和罰款量大增,罰單一開就是6千甚至上萬元。

僅布碌崙班森賀社區62分局轄區內,過去兩個月311接到的招牌問題投訴就178次,比往年暴增了200多倍,不排除事件有人在背後操縱。布碌崙許多華人商家為避免罰款,紛紛自行拆掉招牌。隨著匿名電話的激增和拆招牌事件的蔓延,引發市議員對這一問題的關注。

目前的招牌法律可追溯到1961年,其規定招牌尺寸不大於六平方英尺,否則都需申請許可證,並限制遮陽篷上的字體大小為12英吋以下,甚至不允許電話號碼寫上招牌。上週五,樓宇局代表與布碌崙華人服務中心聯合召開的問答會上,商家們對此意見很大,要求更改不合時宜的舊法。

「遮陽篷法案」由市議會小商業委員會主席埃斯皮納提出,布碌崙市議員紀思庭(Justin Brannan)、萬齊家(Carlos Menchaca)、葉格(Kalman Yeger),皇后區市議員顧雅明及Bob Holden、布朗士市議員Mark Gjonaj是共同提案人。

布碌崙州眾議員寇頓昨天對這項新修改的提案表示強烈支持,「我堅信,市府的官僚主義正在騷擾小商家,導致他們破產。過去多年來,樓宇局本來就沒有執行招牌相關的法律。」寇頓說,他要求市府,除了出於安全原因之外,市府應該廢除現行招牌法相關的官僚規矩。

「這項新提案為遭遇不公的小商家帶來了希望」,寇頓說,很多小商家的招牌裝得很結實,實際沒有安全隱患,卻因違反了一些過時的規則,被罰款6千美元。他更要求市府退費給這幾個月已繳清罰單的事主。 ◇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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