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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長簽署「古蹟委員會」工作限時法案

6月28日市長白思豪簽署市議員顧雅明發起的地標保護委員會工作限時法案。 (施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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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法拉盛市議員顧雅明多年來一直推動「地標保護委員會」(Land Preservation Commission,LPC,俗稱「古蹟委員會」)的工作限時法案,昨天(6月28日),法案終獲市長批准生效。新法律規定,今後個人申請的地標保護建築,LPC必須在一年之內做出決定;歷史性建築2年內出結果。皇后區和布碌崙區代表到場表示贊同。

顧雅明對記者介紹說,在紐約,如果房子的歷史超過25年,而且建築很美觀或獨特的話,房主有權到LPC申請提名保護這個房子。這種受到保護的房子有好處,也有不好處。好處是,房子可以保留下來,如果房子有名人住過,或者是建築設計上很特殊,都可以留給後代成為歷史建築;不好處是你不能隨便改造房子。如果你買了這樣的房子,你不能擴建或者加高,要保持和原來買來的時候一模一樣。非要修改就要去LPC申請。

顧雅明說:「過去的法律沒有規定LPC的工作時間,一旦提交保護申請了,你既不能買賣這個房子,也不能修改了,有的房子都等待49年了也沒有結果,這對很多房東來說非常不公平。」他的第775號法案就是對委員會的地標建築鑑定時間做出了規定。

他說,在皇后區道格拉斯頓,整個區都是受保護的。有些中國人買了那裡的房子,如果你這個房子是原來列在保護名單上的,雖然沒有處理,房東也倒楣,因為不能改造房子。法拉盛也有一些這樣的房子。

顧雅明提出這個法案後,受到了很多環保組織的反對。這些人認為1年的鑑定時間太短;而原來規定的第二次申請的5年間隔時間又太長,足夠開發商把舊房子推倒重建了。所以新法案做了折衷,規定1年時間過後,如果房東願意,可以隨時再申請地標保護。

布碌崙區和皇后區的房東或商業代表都到場對新法案表示支持。

昨天市長還簽署了「推遲塑料袋收費法案的生效時間」 、「街頭販票必持執照」、「反商業逼遷」等其它五項法案。◇

責任編輯:周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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