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車管局2019年新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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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姜琳達編譯報導)隨著新的一年即將來臨,加州車輛管理局(DMV)近日公布了幾項新法律,而一些現行條例也有更新。這些法律變動將於2019年1月1日正式生效,除非另有說明。

臨時車牌照計畫

車管局將實行臨時車牌計畫(Temporary License Plate Program),根據AB516新法,經銷商在銷售新車或二手車,只要是未曾在DMV註冊過永久牌照的,都必須為客戶提供臨時紙質牌照。

換言之,當消費者從經銷商處購買車輛時,經銷商必須將DMV系統自動形成的銷售表放到車輛的擋風玻璃上,臨時車牌也須貼於車外,否則車輛不能被開走。

以往,車輛剛被買回時,消費者可以在沒有車牌的情況下駕車離開。而且,很多人即便收到了DMV發放的永久牌照,也會延遲掛牌。在此期間,如果車主違反了道路和橋梁收費要求,車輛就無法被識別,造成逃費現象。這導致地方政府每年損失高達1500萬美元的收入。另一方面,無法識別但又可能涉及犯罪的車輛,也增加了執法部門的難度。

臨時牌照會包含一個獨特的編號、銷售號、車輛識別號(VIN)、車輛年份型號、 以及銷售日期後90天的臨時牌照有效日期。這項新法律的目的是協助執法部門以及停車和道路收費等機構,識別沒有車牌的車輛,並減少違規者的數量。

酒駕者車輛將被裝「點火自鎖裝置」

為加重懲罰酒駕者,從2019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期間,加州將根據SB 1046法律,在所有地區對多次酒駕(DUI)違規、甚至初犯酒駕違規卻造成人員受傷的駕駛員,實行在車輛上強制安裝一個吐氣酒測的「點火自鎖裝置」(Ignition Interlock Device 簡稱IID),為期12至48個月。

據悉,該裝置是用來檢測駕駛人是否飲酒過量的,一經安裝在車內,駕駛員在啟動車輛之前,就必須先吐氣檢測體內的酒測值,如果超過法律標準,車子將無法發動。而且即便在開車期間,駕駛員還是會不定期的被要求多次吐氣進行檢測。

如果駕駛員在開車過程中拒絕再接受測試或是酒測值超標,該裝置系統會啟動警報器。直到駕駛員接受測試或停車,警報才會解除。

不過,對於酒駕違規初犯又未造成任何傷害的駕駛員,法院最高只能判定安裝6個月的自鎖裝置。另外,即使法院沒有下令安裝自鎖裝置,酒駕違規初犯為了開車上下班或往返於接受酒駕教育和交通講習期,也可以申請12個月帶有IID限制的駕照。

AB 1274法律:汽車尾氣檢測變化

目前在加州,新車在6年之內(按照車的年份往後推6年)有汽車尾氣檢測豁免權,也就是說不需要額外做檢測,只需要每年繳納20美元的「煙霧減排費」(Smog Abatement Fee)。

而新實施的AB 1274法律,將把現有新車的豁免年限從6年改成8年。不過額外2年的豁免期間,每年需支付的「煙霧減排費」是25美元。

未成年人駕駛特權

AB 2685法律將撤銷少年法院的權力;對於多次違規或受到法院監管的未成年人,少年法院將不再有權暫停、限製或延遲其駕照簽發達一年以上。但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判處的任何暫停或延緩發放駕照仍然有效。◇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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