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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州考評估教師 教育提倡者、紐約家長各論其詞

州眾院通過法案 教師評定與學生州考成績分開 紐約市已實踐 市內教師無大礙

州眾院通過法案,把教師評定與學生的州考成績分開。圖為學生測驗後樂曬成績單。 (Christopher Furlong/Getty Imag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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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州眾議院2日(週三)通過一項教育法案,把教師評定與學生的州考成績分開,並且也不允許今後任何的考試分數占教師評估的一半。對此,教育界人士和家長們有不同的看法。

2010年以前,紐約市的七萬名教師評估系統只有「滿意」和「不滿意」兩項,校長有權決定評估的內容。2010年以後,新規定要求在評定教師的時候,把學生的學習成績的進步和校長的考核結合在一起。

紐約州教育理事會(NYS Board of Regents)2015年廢除了使用三~八年級的英語和數學成績作為評估教師的做法,而是使用當地評估學生進步的方法如「學生學習方法」(Measures of Student Learning);或者學校可以在英語到藝術各個科目中,從市裡制定的考試題中選出幾套來給學生考試,然後根據學生的進步水平給老師打分。

另外,校長根據老師在課堂的表現、備課以及專業水平再評估教師;再把以上兩個成績結合在一起,給每個教師在「無效」到「高效」四個等級中評級。所以,州眾議院的這個新法律對紐約市的教師沒有大影響,因為紐約市已經在實踐新法案的要求了。

目前州眾議院的新法案已經送到參議院,需要後者最後拍板是否通過。

教育提倡者和家長看法大不同

不過教育提倡者和家長們在對教師評估的看法上,大有不同。教育提倡小班制的非營利組織Class Size Matters執行董事海姆森(Leionie Haimson)對《大紀元》表示,她對新通過的法案「很遺憾」。

「教師評估是很重大的事情,需要經過公聽會進行審慎的考慮、辯論,需要大量的專家評定才能決定。」她說,「這個法案即便廢除了州考,也用其它考試來評教師;而很多專家認為教師的考核不能用考試成績,需要由仲裁人員,即校長和老師同事們來評估。」

但是,孩子在史岱文森高中上學的華人家長林女士認為,用州考來評定老師「最公平」。「因為統一考試才能看出來老師的水平嘛,州考簡單易行、一目了然。」她說,「只用教師表現那都是軟性的考核。實踐證明,學習成績好的學校裡那些吸毒和暴力現象也沒有;而那些成績不好的學校治安都不太好。所以,我認為學生的學習成績和其它表現是相輔相成的。」

另一位私立學校的學生家長趙女士則主張採取中間的方法,但一定要有考試成績。「不一定只靠州考的成績。如果評教師只靠一個考試,有可能越來越變成應試教育模式。」她說,「我兒子的學校半個月一考試,從學生的成績中看哪些孩子進步了,老師可以多照顧那些沒有進步的學生,我看這種方法很有效。」◇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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