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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租客索賠千萬案 法官指律師追加不成立

走出庭審,到場支持華裔房東吳女士的小業主為法官做出的裁決表示讚賞。(杜麗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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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6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文淨舊金山報導)舊金山租客索賠華裔房東千萬美金一案,租客代表律師不滿高等法院庭審裁決要求房東吳女士只需賠償14萬7,000美元的判決。日前,繼續追加另外3間租客租金賠償、精神損失賠償,以及清查吳女士財產。不過這些追加賠償都被法官逐一否決。

走出庭審,到場支持華裔房東吳女士的小業主,為法官做出的裁決表示讚賞。

舊金山市社區資源中心主任杜麗莎說:「這個法官這次判決,令我們覺得法律面前是個個都平等的。」

根據4月26日大陪審團的裁決,華裔房東吳女士只需賠償租客14.7萬美元,賠償額度比1,440萬縮水100倍。但租客代表律師馬克胡史曼(Mark Hooshmand)對該裁決感到不滿,隨後向法院提出,要求吳女士為在一樓物業中3個非法獨立單元居住的房客,提供租金3倍賠償,精神損失賠償,總計69萬8,200美元,同時還要求吳女士出示所有財務狀況。

杜麗莎說:「現在那些不良的律師叫Pro bono,不賠償不收費,他為了自己拿那些錢。同時那個Mark Hooshmand,想利用這個案件讓他自己可以出名,他會找任何的辦法來敲詐勒索我們小業主,所以我無論如何一定要捍衛Jane的。」

根據7200號條例,法官當庭駁回了租客律師的3項無理要求。首先指第一項懲罰性索賠不成立,因為所有租客在審判期間都已搬離。因此,第一項不成立,第二項也就無法成立。吳女士沒有犯下任何需要交出財務資料的錯誤。

吳女士因身體狀況未到場,但她對法官做出的裁決表示欣慰。她說:「我的房子是適合人類居住的地方,十年二十年可能都住得挺好,租客趁我沒在的時候,謊稱不安全,等到有律師進來,租客和律師,真是逼得我走投無路。」「我覺得法官無論在法律界,還是社會,都是很重要的,這個法官就是有逞惡揚善、匡扶正義的一個機制在裡面。」

該案件是舊金山自1948年以來受公眾最為關注的案件。租客律師需要在30天內做出回覆,法庭才會做出最後裁決。

(此文發表於1192C期舊金山灣區新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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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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