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長布朗簽署永久節水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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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6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綜合報導)5月31日,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簽署2條新法,要求加州各地水利局制定永久性節水法規,不論是否處於乾旱。在2017年,布朗宣布加州結束了5年之久的歷史性大旱。

「為應對下一場大旱,以及應對氣候變遷,我們必須要智慧地利用寶貴的資源。」布朗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對能源、轎車制定了能效目標,現在我們對淡水也要有效地利用。」

其中一項法案為參議院第606號(SB 606),由民主黨參議員羅伯特.赫茲伯格(Robert Hertzberg)提出;另外一項法案為由民主黨眾議員羅拉.弗里德曼(Laura Friedman)提出的AB 1668號法案,按照這2項法案規定,各個城市、水利局和農業澆灌水局,須設定自己的年度用水預算,對於未達標的可能將被處以每天1,000美元的罰款,在乾旱緊急狀況下,罰金更可高達每天1萬美元。

法案還規定,負責為各城市提供淡水供給的部門或者機構,必須在2022年之前提出一個具體的淡水使用目標,並交由加州水資源調度委員會(State Water Resources Control Board)審議,具體的時間可因不同的縣、市而自行確定。

基於淡水使用預算規畫的原則有三:1). 到2030年為止,將每人每天室內允許用水量從55加侖降低到50加侖;2). 規定一個居民室外用水限額,可能根據不同地區具體的氣象來加以確定;3). 規定由於系統管道洩漏等造成的標準損失用水量。

從2027年起,超出用水預算的水利局將開始被處以罰款。

在加州持續5年的歷史性乾旱期間,強制性節水法規已經對社區造成影響,比如由於用水量銳減,東灣水利局(East Bay Municipal Utility District)決定調高水費,以填補用水量不足造成的財政縮減,導致居民們的強烈反對,認為他們不應該由於達成節水任務而受到經濟上的懲罰。

對這2項法律的討論持續1個月,支持者、反對者都有,加深了各個用水社區、環境保護組織以及商業團體之間的裂痕。

加州各地的用水有自己的傳統和習慣,因此各地用水並不均衡。2017年在規定室內室外用水從2013年每人每天109加侖降低到90加侖的目標之下,加州水資源調度委員會的數據顯示,多數超出這個用水限額的地區在沙加緬度(Sacramento)地區和南加州(Southern California)地區,這些地方的房子花園面積較大,而在花園面積小的城市,以及海岸地區本來天氣比較涼爽的地區,用水量則相對偏少。

加州一些大的水利局反對這2項法案,他們認為加州政府管得太寬了,其中包括:阿拉米達縣水區(Alameda County Water District)、科恩縣水局(Kern County Water Agency)、聖地亞哥縣水局(San Diego County Water Authority)以及利弗莫爾(Livermore)地區的第7區水局(Zone 7 Water Agency)。

加州水利局協會(Association of California Water Agencies)執行主任蒂姆.奎恩(Tim Quinn)表示,每一個水利局都支持節約用水,也有著有效利用水資源的責任。

奎恩表示,他們反對的這2項法案具體做法,「這不是一個是不是需要節約用水的問題,而是應該以何種方式來達成節水目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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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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