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永:一個律師所的存亡拷問中國的法治和良心

--爲高智晟律師辯護

許志永

【大紀元11月16日訊】2005年11月4日,北京市司法局再次找高智晟律師“談話”,下午四點半,司法局律管處工作人員突然向高智晟律師宣佈:北京市司法局決定,對高智晟律師任主任的晟智律師事務所以“停止執業一年”的處罰,理由有兩個:1、晟智律師事務所辦公場所變動後沒有辦理變更登記;2、爲非本所人員提供辦案手續。

讓一個律師事務所停業一年找這兩個理由真的有些無聊,但作爲代理人,我和李和平律師還是要認真對待。

關於辦公場所的變更登記問題,晟智律師事務所的經辦人事實上在今年8月12日和9月2日兩次到崇文區司法局申請變更登記。8月12日向司法局同時申請辦理一個律師的執業證和位址變更登記,司法局肖科長建議先辦執業證暫緩辦理變更登記。9月2日再次申請地址變更時,司法局合夥人變更未在區司法局網站公佈爲由暫緩辦理地址變更。事實上,7、8月份發生的合夥人變更已經經過市司法局辦理,市司法局未及時通知區司法局,這是司法局內部的過錯。所以,晟智律師事務所沒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責任不在自己而在於司法局,但想不到,司法局內部的差錯居然成了其停止一個律所執業的理由。

關於“爲非本所人員提供辦案手續”的問題更是讓人覺得莫名其妙。晟智律師事務所的溫海波律師已經就其親身經歷的此事寫了一個詳細的說明。9月28日下午四點,溫海波律師受晟智律師事務所指派與廣東華之傑律師所的唐荊陵律師到廣州番禺看守所會見郭飛雄,二人填好各自的會見手續交給了設在看守所的公安機關的預審部門,在預審部門登記備案後,他們又將手續交給看守所的律師接待處。溫海波律師在填寫的會見介紹信中“指派我所______律師”一欄,填寫了自己的名字即“溫海波”三個字。11月3日北京市司法局律管處找溫海波律師談話,出示了當時交給看守所的那份會見介紹信,但介紹信上溫海波名字前多了“唐荊陵”三個字——這就是所謂的“爲非本所人員提供辦案手續”,溫律師當即解釋說那不是他填寫的。11月4日晚,溫海波律師通過電話詢問唐律師,唐律師說那也不是他填寫的,那麽,到底是誰填寫的,是不是有人故意陷害?這恐怕需要法律鑒定。

毫無疑問,我們將會針對這兩個問題詳細取證,在法律上,我們確信會贏的。但是,對法律和事實的確信絲毫不能減輕我們的憂慮,稍微瞭解中國國情和高智晟律師的人都會知道,這是針對高智晟律師的,這遠遠不是一個法律問題,法治在強權面前常常如此的脆弱!

高智晟律師出生在陝北貧苦的農村,軍隊轉業後在新疆自學法律考取律師資格,因爲雄辯的口才和勇敢的道義擔當,2001年獲得司法部表彰的“全國律師論辯大賽十佳榮譽律師”稱號。

從成爲律師那一天起,高智晟就擔當起了公正和道義的社會責任,他每年幾乎有三分之一的時間在爲窮人免費打官司。在這些傳奇故事中,高律師最驕傲的是1998年到1999年爲殘疾兒童鄒煒毅提供法律援助的經歷。1998年7月,當時在新疆執業的高智晟從中國律師報上看到遼寧丹東一個殘疾兒童的悲慘遭遇,這個叫鄒煒毅的孩子三個月大的時候因醫療事故導致重度耳聾,祖母帶著這個孩子奔波了六年,醫院一分錢不賠。高律師拍案而起,主動要求代理這個案件。曆盡艱辛之後,鄒煒毅最終得到了80多萬元賠償。官司打贏之後,孩子的祖母一定要送給高律師一箱海鮮,高律師不顧勸阻執意打開了箱子,取出了藏在裏面的2萬元錢還給老人。老人淚流滿面,說,“我們都鬥不過你高律師。”高智晟給我們講這個故事的時候,眼圈發紅了,這是一個中國律師的幸福和驕傲。

2005年,高律師爲道義和良知四處奔波。5月,爲基督徒蔡卓華辯護,在法庭上與無良法官唇槍舌劍;7月到9月,爲營救朱久虎律師數次奔赴陝北,寫下大量揭露真相調查報告;10月,不顧各種警告和威脅奮力營救郭飛雄,同時又在爲網路作家鄭貽春辯護。可以說,2005年,幾乎在每一個爲爭取法律和良知的戰場都能看到勇敢的高智晟律師。

所有這些良心案都可能會給律師帶來麻煩,但面對一次次警告,高智晟律師都頂住了。其實,這不僅意味著一個律師的勇敢,更意味著一個律師對於法治理想的責任,因爲如果每一個律師都回避這些所謂敏感的案件,缺乏真正的法律辯護,所謂審判只能算是擺一個法律的過場,這就不再是真正的法律審判而是政治迫害。

當然,最終給晟智律師事務所帶來生存危機的是高律師爲一個民間宗教團體的辯護。因爲信仰,這個團體成千上萬的中國公民事實上被剝奪了公民權,當他們被投入監獄或者勞教所的時候,律師們躲開了,這個國家幾乎所有的人都沈默了。且不管任何一個團體信仰什麽,且不管這種信仰給這個社會帶來了什麽,他們畢竟是中國公民,如果他們觸犯了法律就應該嚴格依照法律的程式處理,這是一個法治社會起碼的邏輯。可是,我們看到的卻是一場可怕的政治運動,一夜之間他們被剝奪了憲法賦予的一切權利,他們的信仰成了這個國家又一個禁忌的詞語。以一種政治運動的方式處理法律問題已經給我們脆弱的法治帶來了深重的傷害,而且,客觀地說,這種處理的結果直到今天仍然在傷害著中國的形象。當幾乎所有的中國人都小心翼翼避開這個敏感辭彙的時候,高律師站出來了,他兩次給國家領導人寫信聲淚俱下大聲疾呼。或許有人說,這是中國的國情,我們太理想主義了,但不管怎樣,一個律師秉承良知爲法治和公民權呐喊——哪怕這種聲音多麽不合時宜,一個追求民主法治的中國真的就不能容忍麽?

其實,作爲朋友,我們一直都在爲高智晟擔憂,他對於故鄉和祖國的痛心的愛,他對於社會公義的責任擔當,他面對非正義的慷慨激昂俠肝義膽,都讓他在這個盛行犬儒主義的年代裏顯得那麽的不合時宜。但我們又時常小心翼翼地慶倖,這個時代進步了,甚至直到麻煩真的到來的時候,我們仍然懷著一線期望。

爲了“整治”高智晟,有關部門可謂費盡了心機。最簡單的方法是找一個藉口吊銷高智晟的律師執照,但可以想像得到,這個藉口還真的不好找——高智晟律師在職業道德操守上幾乎無可挑剔的,公道自在人心,他沒有敗壞中國律師的形象,相反,他是中國律師的楷模。

一次次的談話,一次次的威脅給晟智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帶來了巨大的不安全感。今年7、8月份,三個合夥人先後離開。按照法律規定,合夥人不足的律所如果找不到新的合夥人加入,三個月後就要被撤銷。高律師費盡周折終於找到了兩位勇敢的律師加盟,但變更註冊又遇到了重重障礙。這次,即使停業一年的處罰不能獲得通過,時間如果拖延到了11月23日以後,司法局也可能會以找不到新的合夥人爲由登出晟智律師事務所。可以想像,登出了律師事務所之後,高律師想去別的所,司法局只要打個招呼,別的律所就不敢接納,一個優秀的律師可能以這樣的方式被流放。

毫無疑問,晟智律師事務所的存亡再一次拷問中國的法治和良心。我們需要什麽樣的律師?需要什麽樣的律師職業道德?懦弱、謊言、物欲、不負責任難道就是我們律師職業道德的追求?中國爲什麽就容不下高智晟?爲什麽就容不下一個說真話的律師?爲什麽就容不下一個法律人的良心和責任?

得知晟智律師事務所的遭遇,我給高律師的第一個電話就是告訴他,一定要留在國內!中國需要法律人的良知,中國需要頂天立地的男子漢,在這個犬儒盛行的年代,面對特權、腐敗、殘忍、冷漠,我們需要戰鬥,我們一定要留在自己的祖國,爲一個自由公正的社會而戰鬥!

我們爲晟智律師事務所辯護,爲高智晟律師辯護,爲我們自己,爲中國法律人的良知辯護。沒有什麽能戰勝人性,沒有什麽能讓我們內心的良知蒙上灰塵,我們虔誠地拿起法律的武器,讓公義行在中華。

許志永 2005年11月7日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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