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副省長何閩旭停職

【大紀元6月3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三十日電)據香港「大公報」報導,當了一年零五天安徽省副省長的何閩旭上週末被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立案審查,同時被停止副省長職務。何閩旭的問題主要在經濟、生活腐化和失職瀆職。

報導引述消息人士表示,二十二日下午,何閩旭下班後即被中紀委人員帶走,次日移送北京。二十三日上午十一點,安徽省委召開常委會,通報有關情況。當天下午,通報省級其他班子(人大、政府、政協)。

坊間傳言,去年六月二十六日,安徽池州市發生一起萬餘人圍觀、參與的打砸搶燒群體性事件,當時身為副省長同時未卸任池州市委書記的何閩旭,正在池州市轄的九華山上,接到報告後不聞不問,沒有及時採取有效處理措施,失職瀆職。

何閩旭生於一九五五年,是福建邵武人。他從部隊轉業後到浙江工作,歷任浙江省勞動廳副廳長,浙江麗水地委副書記、書記,後被中共中央組織部交流到安徽任池州地委書記,池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七日召開的安徽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任命他為安徽省副省長,分管民政、公安、司法、民族宗教、政府法制、人民防空、衛生等工作。

另外,安徽省財政廳原廳長匡炳文及其兒子匡中平涉嫌受賄一案,二十九日在淮北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涉案金額百餘萬元。

匡炳文曾任安徽省財政廳副廳長、廳長,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兼任省地稅局局長、黨組書記。匡中平是匡炳文之子,曾先後在海南省信託投資公司駐安徽辦事處、安徽省信託投資公司工作。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匡炳文父子因涉嫌受賄罪經省人民檢察院決定刑事拘留,同年八月五日被逮捕。

據公訴方指控:匡炳文在擔任省財政廳副廳長、廳長兼省地稅局局長、黨組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解決資金及工作調動、安排等問題,個人多次收受他人財物人民幣八十六萬多元,美金五萬一千元。其中,最大一筆是人民幣四十萬元,美金四萬元。

此外,匡中平兩次接受請託人的請託及財物,告知其父匡炳文,並通過其父職務之便,為請託人謀取利益,父子共同受賄人民幣三十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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