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打假曝光臺:究竟有多少人抄襲不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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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0日訊】(中華網6月27日報導)如果娛樂圈門口能夠掛一幅「假一罰十」的橫匾,深陷「抄襲門」的花兒樂隊和少年作家郭敬明是否還能如此坦蕩地走進來?

  繼《嘻唰唰》之後,花兒樂隊的最新單曲《我的果汁分你一半》再爆「抄襲」醜聞;繼《夢裏花落知多少》之後,郭敬明2005年新作《夏至未至》被爆涉嫌抄襲日本少女漫畫。

  一而再,再而三,「抄襲門事件」屢禁不止。一邊,娛樂圈面臨著「假十罰一」的尷尬境地,一邊,瘋狂粉絲依然盲目追隨偶像,不改其樂。如此現狀告訴我們,娛樂打假,刻不容緩。

  -回放 副歌部分幾乎一樣

  在花兒樂隊《嘻唰唰》等歌曲抄襲事件過了兩個多月之後,他們於6月9日無線首發的最新單曲《我的果汁分你一半》又惹來抄襲的質疑聲。剛過去一週時間,就有網友指出,這首歌與德國著名歌手SASHA多年前的作品《IFeelLonely》非常相似。一位業內人士在聽了這兩首歌後,肯定地說,兩首歌的副歌部分除最後一句以外,一模一樣,只是節奏的快慢不同。在記者蒐集到的資訊中,《我的果汁分你一半》並未署明作曲者,只簡單地標注了「歌手:花兒樂隊」。

  -藉口 是改編不是抄襲

  花兒樂隊唱片公司百代企宣總監SKY昨日在接受記者的電話採訪時一再強調,版權問題從《我的果汁分你一半》創作伊始就已展開,原曲經過花兒的改造和原曲已經有很大的不同,並非抄襲。SKY介紹,五月份時大張偉提出要改編這首歌,公司認同後隨即與版權所有者進行溝通。由於版權在海外,溝通起來有較多障礙,進度緩慢,因此直到整首歌曲製作完也沒有處理好版權問題。「我們並沒有想在這個時候推這首歌,但是我們公司的新媒體部門錯以為版權問題已經解決,就把這首歌提供出去了」,由此再度引發軒然大波。目前百代已經將這首歌從所有發行渠道上撤回,至於版權,「我們希望在7月能夠得到解決」。

  -權宜 原創週期長改編是潮流

  花兒因為《嘻唰唰》事件已經被蒙上了一層陰影,在這樣的環境下,公司為何不想方設法避嫌,而是依舊同意這首容易引發爭議的歌曲出爐呢?SKY對此的回應是,「現在做音樂,完全的原創所需要花費的時間很長,週期慢。對於花兒,他們有自己獨特的創造力,特別是大張偉的詞,我想很多歌迷都很喜歡。出過那樣的事情,我知道媒體或者個人對他們的要求會更高,但不能因此就改變花兒,扼殺他們的創作力,而要求他們只做原創。」至於《我的果汁分你一半》選擇了一首知名歌手的舊作加以改編,SKY認為,「現在的潮流就是這樣,很多國外的音樂人也會引用過去的好聽的歌曲,這並不算什麼問題」。

  -內幕 槍手集體造假

  就在郭敬明案件判決之時,記者採訪了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圈內作家,他告訴記者:「這種情況多的是,郭敬明只是『不幸』中槍。」

  讓我們來算一筆賬:郭敬明這次《夢裏花落知多少》抄襲案件判罰21萬元,而這本書給郭敬明和出版社帶來的利益卻十倍於此,更何況,許多以這樣的手法「操作」新書的人,根本沒有被揪出來。如此鉅額利潤驅使,自有追名逐利者走上這條「捷徑」。

  「專家」策劃的「假書」,具體是怎樣「操作」的呢?這位圈內作家透露,在分析市場的熱賣主題後,出版社會尋找一批「槍手」,再找來「素材」,請「槍手」逐一模倣,最後找一位具有一定市場的作家,給他一筆「署名費」,一本「假書」就這樣「策劃」出來了。

  而記者輾轉找到的一位學生「槍手」則透露:「出版社會把我們召集到一個城市,安排住在不同的酒店,交給我們故事某一部分的大綱和需要『模倣』的材料,然後讓我們『密封』寫作,我們既不知道還有些什麼人在做這本書,也不知道這本書到最後具體講了什麼,更不知道最後用了我們的文字的『作家』是誰。這樣『關』 一個禮拜,我的收入能在七、八千元,我無需出名,有這些實際利潤就足夠了。」

  -利益驅使 郭敬明出書,我們還接

  這邊廂,郭敬明因為抄襲醜聞「臭名昭著」,那邊廂,許多書商紛紛表示,只要郭敬明再出新書,仍然願意接下來做發行。榕樹下文化公司總經理路金波(金波博客,搜索金波)就表示:「不得不說,郭敬明的文字相當好,是個有天賦的年輕人,雖然出了這樣的事情,但是對於天才少年作家不能打壓至死。」但在記者的追問下,路金波也承認:「他的強大的市場號召力是我們不顧抄襲事件,都願意接他的書來做的最根本原因。」而另一些書商則說得更加直白:「被罵也好,被議論也好,歸根結底,他就是在被關注,他抄也好,『剽』也好,只要掛他的名字,就是賣得好。」

  -無奈 郭敬明不道歉怎麼辦

  郭敬明輸了官司,「不輸氣勢」,6月5日,他借自己的生日之際表態:「我會執行法院判決的賠償和停止銷售,那是出於我對法律的尊重。但我不會道歉!」

  難道郭敬明真的能對法律的判決「免疫」麼?李大中律師告訴記者,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原告要求,法院可以將判決書原文通過媒體全文發表,以輿論對被告施行壓力,並將發表判決書的稿費給予原告作為補償———但是,法律不能真的按下郭敬明的頭,讓他說一句『對不起,我錯了』。」而且,由於著作權侵權案件屬於民事案件,法院秉持著「民不舉,官不究」的原則,像日本漫畫、德國歌曲這樣的「被剽竊」,「天高原告遠」,甚至很有可能不了了之,為此,李大中律師呼籲: 「所有的著作人都應當密切關注自己的權益是否被損害。」

  -借鑒 綜藝節目借鑒不可避免

  《舞林大會》可以說是今年上海熒屏最火的一檔節目,該節目的創意源自BBC的《DancewiththeStars》,但節目具體形式、賽制完全不一樣,更是以獨創的賽制和形式鶴立雞群。其製片人小辰說:「我們最初也是看了《DancewiththeStars》受了啟發,但我們只看了人家一期節目的一部分,他們是找明星,我們是啟用主持人,而且具體的賽制和模式完全不一樣。所以說只能說是借鑒、學習。」

  娛樂圈打假曝光臺

  (以下排名以事實認定、輿論導向及本報獨立判斷綜合而成,僅供參考)

  1、郭敬明抄襲

  嫌疑100% 上榜理由:法庭已做事實判定,一再的抄襲,情節嚴重,不僅令公眾產生反感,同時也讓其部分粉絲倒戈。

  2、花兒樂隊《嘻唰唰》

  抄襲嫌疑100% 上榜理由:當事人公開承認抄襲事實,從才華橫溢到玩劣之心,令人惋惜。如今再度陷入抄襲陰影,前途堪憂。

  3、李孝利抄襲小甜甜

  抄襲嫌疑80% 上榜理由:南韓女歌手李孝利歌曲《GETYA》模倣小甜甜舊作《DOSOMETHING》,引起後者曲作者公開抗議,李孝利因此取消公開演出。

  4、《人魚小姐》抄襲嫌疑50%

  上榜理由:在南韓備受好評的劇作,卻被中國觀眾指出情節涉嫌抄襲瓊瑤名作《情深深雨濛濛》,擅長悲情的韓劇模倣瓊瑤也許成了一種習慣。

  5、吉祥三寶與《蝴蝶》抄襲嫌疑30%

  上榜理由:在歌壇沸沸颺颺,兩者的確存在著諸多相似,但究竟是吉祥三寶抄襲《蝴蝶》或者剛好相反,目前尚無定論。

  6、蔡依林MV抄襲嫌疑25%

  上榜理由:從濱崎步與中島美嘉的形象中汲取靈感並成功上位,多支MV意境相似,但目前來看,MV尚不是獨立的藝術作品,因此抄襲一說也並非鐵板釘釘。『

  7、《可可西裏》抄襲嫌疑15%

  上榜理由:陸川名聲大噪的《可可西裏》涉嫌抄襲紀錄片《我和藏羚羊》,相似之處達20多處。對於一位潛力十足的導演,我們只希望他以後可以更加小心。

來源:新聞晚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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