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杜國輝紐約報導)一項以受害人的名字命名的新的法律「Heyley和Diego之法」(Heyley and Diego’s Law) 10月14日正式生效。該法律明確界定了對因疏忽駕駛導致他人受傷的司機的處罰:視情節輕重, 第1次肇事將受到750元罰款或15天監禁,並被要求參加駕駛培訓課程,暫時或永久吊銷駕駛執照;第2次肇事,將受到上述任何一種制裁,並獲認一項輕罪。
這是紐約州參議員史葛靜和紐約州眾議員卡萬納(Brian Kavanagh)10月14日在下東城的艾塞克斯街夾迪蘭西街路口舉行的記者會上宣布的。該項法律的起因是09年1月22日上午11點半左右,紐約華埠東百老匯發生的一起惡性交通事故:一輛送貨車司機在未熄火的情況下,跳下車去辦事,而車既未亮應急燈,且車還在倒車檔上,該車在司機下車後自行倒車,將一位紅蘋果幼兒園的4歲華裔女童伍美蓮(Hayley Ng,音譯)和另一位3歲西語裔和亞裔混血男童馬蒂奈斯(Diego Martinez,音譯)壓到,兩位小朋友不幸死亡,另有幾位小朋友受傷。事件發生後,司機未獲任何懲治。雖然受害者家屬非常悲痛,亦希望獲得公正處理,但據地區檢察官介紹,紐約州並沒有法律處理這類事件。
史葛靜參議員說:「紐約是行人和自行車的天下,但是兩位小朋友的死確實給人們提了醒,駕車粗心大意實際上使每個人都承擔危險。這個新法將令街上的行人和騎車人更安全。感謝海莉和迪雅哥的家人的合作,感謝州眾議員卡萬納、州眾議院議長蕭華、曼哈頓區長斯靜格以及「運輸代替方案」組織(Transportation Alternatives)在通過州兩院批准中的協助。」
卡萬納眾議員說:「每個法案的通過都是各方利益的平衡過程,所以在這個法案的批准過程中亦有不同的聲音,但是我們認為這個法案並非要懲治誰,而是希望通過懲罰手段讓人們意識到粗心駕駛的危害並盡力避免它。」
來自下東城的第2社區委員會的杜頓(Ian Dutton)先生說,雖然他不認為這個法律的懲罰恰如其分,但是至少開始有了一個法律,地區檢察官可以在將來使用。並且該法律的本意也不是為了懲罰,而是為了提醒,避免將來再出現這類惡性事故。
兩位受害人的家人因故未能出席記者會。據「紐約每日新聞」日前的報導,伍美蓮的母親還沉浸在失女的痛苦中無法自拔。
新法生效:疏忽駕駛致傷亡 司機亦將受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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