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撞死女童案 肇事者或判5年

【大紀元2010年11月10日訊】星期一(11月8日),兩年前因為酒後駕車導致一名女童死亡的肇事者在卑詩省法庭被要求判刑三到五年。
  
律師溫德爾(Kim Wendel)在法庭上陳述說,鑑於後果的嚴重性:致使4歲女童Alexa Middelaer死亡和她的姨媽、祖父母受到嚴重傷害、以及肇事者明知喝酒還冒險駕車的故意行為,她應該受到上述懲罰。
  
溫德爾說:「她是災難性後果的唯一原因。」
  
2008年5月,女童Alexa的姨媽把車停在三角洲64街的路邊,女孩和姨媽倚在圍欄邊餵馬,這時博納的汽車撞上了他們,女孩死亡,她的姨媽則嚴重受傷。坐在車子後面的Alexa的祖父母,也被衝過來的汽車撞傷。
  
肇事者57歲的博納(Carol Berner)被控四項罪名,對災難後果負直接責任。
  
審訊時的證據表明,發生撞車事故前5秒時博納的行駛速度是每小時91公里。
  
博納也承認,她那天離開家時至少喝了三杯葡萄酒。
  
溫德爾在法庭上說,除了三至五年刑期,肇事者博納還應受到一個五到七年的駕車禁令。
  
然而法庭外,Alexa的父親邁克爾表示,這個判罰要求其實不夠。「這有點令人沮喪。」
  
肇事者博納在午餐休息離開法庭時,淚流滿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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