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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13警政處 三年掉彈167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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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綜合報導)警員掉彈匣不常發生,但偶有所聞,根據警政署提供的資料,民國97-99年,包括台東縣、南投縣、嘉義市、台南縣、台北市等13個警政單位,共遺失167發警用子彈。而台北縣警局有2,672個彈匣未列入交接清點,高雄縣警局也則有310個彈匣未列入交接清點。

上月27日台北松山警分局警界新生遺失彈匣,情急下在街上遇人就問「是否撿到彈匣」,立委羅淑蕾10日在內政委員會上批評,警紀不但渙散,如何保護人民?且事後松山警分局還向民意代表關說,希望不要擴大,此種掩飾諉過的心態非常不可取。

對於事發的情況,松山警分局長林順家解釋,出事警員當天巡邏回到隊部,彈匣不小心掉在警車上,卻誤以為掉在巡邏的途中,因是新進的警員,加上無經驗,才會到街上問人,但最後還是在警車發現遺失的彈匣。

林順家也澄清解釋,事發後,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服務處人員曾打電話關切,警方只是將整個處置經過回報,並沒有關說的情事。

警察遺失子彈非同小可,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警員不管遺失什麼東西,都是不應該的事,將請警政署嚴加檢討,也會採取連坐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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