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公佈就業交通津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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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14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港府公佈就業交通津貼計劃的申請資格,所有低收入人士,無論自僱或受僱者均可申請,只要每月工作滿72個小時,及通過入息資產審查,每個月可以有600元津貼。但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批評政府計算入息上限時,改以家庭為單位,等同變相收緊收入上限,令很多低收入人士不符合資格。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宣佈計劃時表示,在新計劃下,申請者只要符合入息審查的條件,不論工作地點、使用的交通工具及費用,只要每個月工作不少過72個小時及通過經濟審查,每人每月可獲600元津貼。

新計劃改用家庭作單位,家庭人數愈多,入息上限愈高。一人家庭入息上限6,500元;二人家庭8,500元;三人家庭12,000元。兩夫婦都工作,只要總人工不超上限,兩個人都會有600元津貼。入息會扣減了強積金供款計算,如家中有60歲以上長者,每名長者,資產上限可以增加至35,000元。政府會進行定期抽查和覆檢,防止有人濫用此計劃。

張建宗表示,將在1月28日向財委會提出申請預計,最快明年中開始接受申請。他預計全港33萬低收入家庭,如果有一半申領,未來3年政府此方面的開支要38億8千萬。政府指出此項交通津貼沒有時限,與現存計劃只有12個月不同,顯示政府有長遠承擔,3年後會作出檢討。

團體憂新制受惠人數減少

不過,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對新計劃感到失望,批評政府改以家庭為單位,計算交通津貼的入息上限,令很多低收入人士不符合資格。

他表示,政府的新建議以家庭入息為計算單位,不再以個人收入為單位,對很多低收入家庭不公平,令他們不再符合資格。根據舊有計劃,個人收入少於6,500元,即可申請獲得津貼,但在新計劃下,一個三人家庭,收入上限為12,000元,即收緊了收入上限。

申請交通津貼需全家接受經濟審查,才能獲取資助,社區組織協會擔心做法極可能讓申請人卻步,亦會大大打擊申請意欲,令受惠人士驟減。加上審核整個申請家庭的入息及資產令行政費用大增,恐怕得不償失。他們建議政府應維持現行制度,受助對象以個人為單位,以便讓更多基層在職貧窮勞工受惠。

協會又對政府沒有檢討為兼職僱員提供交通費津貼,深表遺憾。他們指出,計劃應該惠及兼職僱員,建議政府向兼職僱員提供工時紀錄卡以計算交通津貼,確保短工時的工友亦能受惠於交通津貼。

多個政黨亦批評申請條件苛刻,明年第三季才開始申請是太遲。有學者認為,計劃是變相對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津貼,與扶貧委員會最初提出的跨區交通津貼目的完全不同,亦可能影響僱主加薪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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