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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日電)經濟部表示,太陽光電躉購費率17日修正為完工日的公告費率,是為讓附加電價計算合理,預計2027年是附加電價最高峰,若每戶每月電價新台幣1000元,附加電價約增26.5元。
經濟部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何以在17日發布99年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者與台電公司簽訂購售電合約,其電能躉購費率由簽約日的公告費率,修正為完工日的公告費率。
經濟部次長黃重球說,再生能源基金的錢,政府沒有出,而是由每個人的電費中附加電費而來,以支持發展再生能源;假如附加電費不合理增加,有人會有意見;而採行完工日的計算方式,會比較合理,業者也能取得合理利潤。
他說明,台電統計至今年12月13日止,太陽能發電工程施工完成的案子有53件,裝置容量為2.3百萬瓦(MW);另有166件簽約,裝置容量為18.7MW,但年底前,不知會有多少件完工。
他指出,經濟部統計40年間再生能源基金將從每戶所繳納的電費中總共收取附加電價3144億元,並以其中的1613億元向太陽光電業者收購電能。
他還說,若以年份看,預計2027年的附加電費最高,為174億元,其中採購太陽光電費用將占一半以上。
若換算成每戶每月需付出的附加電費,未來會增加多少?他說,以2027年附加電費共174億元計算,占總電價的2.65%,每度電費約多5到6角,若每戶每月電費為1000元,該年每月電費要多繳26.5元,原繳2000元者則多繳53元。
他補充,以2027年計算,預計該年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將占全台發電總裝置容量的15%,發電占比則占全台發電總量的7%到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