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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司法院:法官可到校演講反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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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2日電)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今天在立法院就法官法審查答詢表示,法官評論審判中個案、藉身分購物殺價,均有損職務尊嚴與信任;但現今校園霸凌頻傳,法官可應邀到校園演講反霸凌。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逐條審查「法官法」草案,民主進步黨立委李俊毅質疑法條中「職位尊嚴」、「職務信任」的定義不清楚,建議刪除,以免引發爭議;並請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林錦芳舉例說明何謂職位尊嚴、職務信任?

陳守煌回答,例如司法官整天在股票市場殺進殺出,賺取蠅頭小利,就不符合職務信任;林錦芳說,司法院曾受理法官在收信時與郵差對罵、言詞不堪入耳的申訴,此案即有損法官職位尊嚴。

林錦芳說,也有法官利用身分購買房屋時要求殺價,遭到懲戒的案例;另像是法官經常性造訪律師事務所、出現在被告別墅裡,即屬違背職務信任的行為。

林錦芳並補充說明法官兼職問題,她說,法官可以基於本身傳承意味,到大學法律系教書、司法官訓練所講課等,例如現今校園霸凌事件,法官可應邀到學校演講,但不得兼任違反獨立審判的職務。

中國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問林錦芳,法官可以上電視call in節目、在平面媒體撰寫文章嗎?林錦芳表示,目前沒有法官主動上call in節目,但司法院曾接受公共電視邀請,指派法官上電視演講。

至於法官在媒體投書,林錦芳說,牽涉言論自由權,司法院無法明確規範,但若法官針對審判中的個案,發表不適當言論,將依照法官守則告誡。未來法官法通過後,會明確制定法官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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