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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假股票 須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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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 6日電)日前市場發現正隆公司假股票,金管會今天表示,已督導各證券商及集保結算所加強檢測客戶送存的股票,並呼籲投資人勿持假股票交易,否則將負刑事責任。

繼2007年 5月市場發現中鋼假股票後,日前又出現正隆公司假股票,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已在發現當日報案。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發生假股票事件後,金管會已督導集保結算所及證交所作適當處置,由於依現行證券市場交割方式,投資人賣出現股須先將股票送存,於是促請各券商及集保結算所加強檢測客戶送存的股票。

金管會同時呼籲投資人勿存僥倖心理,若持假股票交易,不但無法完成交割取得款項,也將涉及偽造有價證券或使用偽造有價證券,將負刑事責任。

金管會官員表示,目前上市櫃股票集保率已達 9成多,現行機制應能避免假股票流通,券商及集保結算所應加強檢測,防堵不肖人士使用假股票牟利。

另外,集保結算所表示,截至11月底止,採全面無實體發行的上市櫃公司累計達1502家,占全市場家數的94.35%;期盼所有上市櫃公司能在明年完成全面無紙化,徹底避免偽變造股票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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