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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置公寓 專家提醒注意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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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潤華紐約報導)州眾議員孟昭文辦公室30日舉辦購屋置產講座,邀請紐約州檢察長辦公室房地產金融局副檢察長Linda Roots,向與會民眾講解共有公寓和合作公寓的相關知識,以及Yoon & Kim律師事務所的律師Jay Kim,就購買公寓時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公寓住戶的權利與義務等細節加以說明,與會的中、韓人士顯得高度關切,會後提問非常熱烈。

Linda Roots 說,共有公寓(condo)和合作公寓(Co-op)都是大形的建築物,裡面間隔成一戶一戶的公寓,每一戶都按比例分擔大樓的公共設施及大樓管理費。購買共有公寓就像購買一般的房子一樣,可以拿到房子的產權,也必須按期繳納房屋稅;合作公寓沒有產權只有股份,所以買賣時只是股份的轉移,也沒有房屋稅的問題。

新移民來到美國,第一次置產多半都以公寓為主,但是對於購買共有公寓和合作公寓時的相關條件要弄清楚相當不容易,所以只能交由房產經紀或律師代為處理,往往因此碰到一些棘手的問題,不但耗費時間又耗費錢財。

Jay Kim表示,一般的公寓都有管理費,管理委員會可以依據實際需要調整維持費,所以買屋前,應該請律師仔細查核該大樓的財務狀況以及各項設施的新舊情況。他建議,財務方面的相關問題最好能請教會計師詳細審查,檢閱該大樓的收支是否平衡、是否還有欠債、債務有沒有每年遞減,這些都會影響到往後該大樓的價值及維持費的調漲。還有些大樓的鍋爐和公共設施都已老舊不堪,也許剛搬進去就要繳納換新或維修費等額外的開銷。

不論何種公寓,如果內部有漏水或者毀壞,一定要書面通知管理委員會,打電話通知不具任何法律效果。管理委員會如果不予理會,合作公寓的住戶還可以向房屋保護局(HPD)投訴 。

另外,有一些合作公寓在買賣時,須要支付翻轉稅(flip tax ),不論房價有否增值,都要付給該大樓買賣總價的數個百分比的翻轉稅(每棟公寓收取的不一樣),雖然不是買家付費,但以後出售時也是一筆可觀的費用,尤其是碰上房產不景氣時,損失不可謂不大。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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