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外商中國賄賂 小心被捕陷囹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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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施明編譯)六月下旬,德國工業界巨頭西門子(Siemens (SI))公司的一百五十多名高級主管在北京會面,商討如何遵守中國和美國的反貪腐法案的問題。在一個行賄盛行的中國,跨國企業要花費上千萬的經費來策劃如何避免被控訴賄絡當地官員,這說明了商業(行為)與道德交戰的困難。

《商業周刊》8日報導,美國1977反海外腐敗行為法案(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of 1977 (FCPA))授權美國檢察官,對國際公司在世界各地行賄的指控進行調查。FCPA法案禁止美國公司賄賂外國官員。這一法案也適用於像西門子這樣的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外國公司。違反這一法案的公司將面臨數百萬美元的罰款,而且主管可能被送進監獄。

根據總部位於馬里蘭州安那波利斯(Annapolis, Md)的一個非營利性的反賄賂小組「國際追蹤」(Trace International)的報告,美國當局公訴的世界各地的賄賂犯罪案件數量,已經從2005年的11例上升到了去年的34例,「國際追蹤」6月17日發表的一份報告指出,自從反海外腐敗法案頒布以來,在已經結案的最大型國際性腐敗案中,中國的腐敗案佔25例,僅次於伊拉克和尼日利亞。

美國調查人員近期贏得了很多勝訴。 2008年,西門子對在中國和許多其他國家違反反海外腐敗法認罪,同意支付4.5億美元的罰款。 2009年,在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 Exchange Commission)遞交了其違反反海外腐敗法的民事訴訟後,美國的標籤及反光材料生產商艾維裡‧丹尼森(Avery Dennison )同意支付20萬美元罰款。艾維裡的中國下屬機構曾為當地官員支付觀光旅行費用。

在去年另一起案件中,一家電信設備製造商UT斯達康(UTStarcom ),同意支付300萬美元的罰款,使美國調查結案。它設在中國的單位,支付中共政府僱員的225次旅行,花費了近700萬美元。今年春天,化妝品銷售商雅芳(Avon Products ),在一起對其中國分部在中國涉嫌賄賂的國際調查中,暫停其四個行政主管的職務。2008年,雅芳通知美國當局,其公司正在做內部調查。

而在今年6月下旬,中國媒體報導,強生公司(Johnson & Johnson)涉嫌賄賂中國藥品監管,被當地檢察機關調查。一位知情人士說,美國正在調查強生公司的醫療設備單位。

在華盛頓的保爾魏斯(Paul Weis)律師事務所工作的馬克‧門德爾松(Mark F. Mendelsohn)說: 「這些公司遇到的一個問題是,把中國的招待及送禮風俗與入鄉隨俗的文化攪在一起。」這種風俗,比如在農曆中秋節贈送月餅是無害的。然而一些公司遠不止如此。朗訊科技為中方官員提供了 315次遊玩美國大峽谷(Grand Canyon)、環球影城(Universal Studios)和迪斯尼樂園的機會。該公司把這些旅行叫作「工廠視察和培訓」。依據反海外腐敗法該公司在2007年被起訴。最終,朗訊與司法部達成一項和解,並同意支付100萬美元的罰款。

美國公司也必須遵循2002Sarbanes – Oxley法案,這使得分開保留賬簿來隱藏賄賂變得更為困難。 2005年,醫療檢測產品製造商「診斷用品」(Diagnostic Products),被控向中國醫院及管理人員行賄480萬美元,並違反了記錄保存規則。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份,該公司同意支付200萬美元。

在通過本地中間人賄賂來幫助獲得交易時,外國公司有時會陷入陷阱中。僱用代表來幫助進入紅色地帶,可以是一個完全合法的方式。但也可能導致涉嫌違法行為。更重要的是,根據反海外腐敗法,一家美國公司要對中間人的行為負責,和為自己的僱員行為負責一樣。

在中國行賄的誘惑非常強,因為賄賂是如此普遍。但是,被抓到的風險也在迅速增加。

底線是,美國正更加積極地對大型跨國公司進行偵查。有時,中國檢察官也會起訴這些公司。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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